首页 >市县政协 >工作交流

关于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14-09-15 23:57:30  
字体大小:【

 

竹溪县政协


    竹溪县按照协商民主的要求,注重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规范协商民主程序,突出协商民主重点,丰富协商民主形式,做到了整体协商有高度,专题协商有深度,重点协商有力度,界别协商有跨度。


    一、关注焦点,有序推进专题协商。县政协按照“参大政、谋长远,议要事、求实效”的要求,坚持超前谋划,把握协商时机,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形成之前,县政府重要工作实施之前,就提出协商意见,变“协商在决策通过之前”为“协商在决策形成之前”,实现了协商环节前置,提高了协商实效。去年5月,在全县三级干部大会上,市委市政府授予竹溪“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发展大旗。为助推“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县政协精心挑选课题,组成5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到乡镇、村组、企业、农户广泛调查,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在专题协商会上,县政协常委、委员围绕绿色产业、生态城镇、现代物流、生态保护等14个课题分别作了专题发言。县长余世明同志在听取协商发言后指出,这次专题协商选题准、调研深、剖析透、对策好,要求把协商议政成果运用到实施“绿色崛起”各项工作之中。会后,县政府办公室以文件形式下发分解落实县政协专题协商会议工作任务的通知,将协商提出的14大类56条建议意见,分解落实到25个相关责任单位,开创了专文督办落实政协专题协商意见的先河。县直相关部门积极采纳政协建议,坚持规划先行,示范带动,扎实推进,“两区一地”建设起步扎实,开局良好。今年4月,县政协又围绕“绿色产业引领区建设”开展专题协商议政,从绿色产业基地建设、龙头企业、生态旅游、招商引资、发展环境等方面建言献策。


  二、关注难点,稳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县政协探索五种协商形式推进提案办理,把沟通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全程,提案办理质量稳步提升。一是协商前移,准确交办。提案立案整理后,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及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根据职能分工,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及时与县政府办公室沟通情况,协商提出交办建议意见,力争交办准确,提案办理任务能够落实。二是集中会商,清晰任务。提案交办后,主动听取承办单位对交办工作的意见,适时召开由承办单位参加的政协提案办理协调会,通过与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重点解决提案交办不够准确,办理任务分解不够完整,办理目标与要求不够明确等问题;对于需要几个部门协同办理的提案,主办与协办单位通过面对面协商,细化任务、明确分工、清晰责任、形成合力。三是提办互动,全程协商。探索面商办理模式。提案承办单位办理过程坚持与委员“三见面”,即办理之前征求委员意见,弄清提案的真实意图,办理之中邀请委员视察办理现场,采纳委员合理建议,办理之后反馈办理结果,根据委员意见进行有效整改;实行公开办理模式。坚持“开门办案”,推行“现场办案、会商办理、阳光办理”,对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方面的提案,办理过程与办理结果,通过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媒体予以公开,实现承办单位、委员、群众、新闻媒体之间“四位一体”的互动,增强提案办理工作透明度与社会效果。四是公开评议,多层协商。政协常委会专题评议协商。每年提案办理回复工作完成后,县政协常委会召开会议,集中听取当年政协提案办理情况,面对面对办理工作进行评价,提出工作改进意见与建议。评议成果在县内媒体公告,并作为评选先进承办单位的重要依据;组织提案人评议协商。对重点提案办理单位和提案办理重点单位,组织提案人对其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与态度、办理程序、办理效果等方面,进行面对面点评,并进行量化打分测评。  五是持续问效,跟踪协商。改进《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反馈方式。由原来提案委员直接反馈到办理单位,改由提案委员反馈到县政协提案委,提案委根据委员意见再反馈给办理单位。对于委员对办理不满意的提案,提案委商请县政府政务督查室督促办理单位进行二次办理,一个月内重新答复提案委员,力促提案办理“件件有结果,事事见成效”。


    三、关注热点,积极推进对口协商。针对长期困扰城镇、农村的“乱堆乱放、乱倒乱流、乱泼乱洒、乱牵乱拉、乱搭乱建”现象,竹溪县政协创造性的开展递进式议政建言活动,将政协提案转化为视察调研活动,将视察调研成果转化为专题协商活动,通过专题协商促成建议意见转化成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从而使一个建议产生一个效果,一个意见改进一项工作,一个批评促进一种转变。在县政协的推动下,今年3月份起,竹溪县在346国道沿线6乡镇开展了“城乡同步、县乡村联动、路河沟渠庭院共治、全面整治农村六乱现象”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县共购置垃圾清运车8辆,垃圾箱92个,垃圾桶3543个,兴建垃圾处理场5个;共组织清运陈积垃圾7940吨,清理乱堆垃圾580余处,关停采石场2处。并促成县委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城镇带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建立了“户归集、组建池、村清运、镇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引导居民群众养成垃圾定点倾倒、定时清运、日清日洁的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


    四、关注难点,扎实推进界别协商。注重发挥界别代表性,把界别协商作为界别联系群众的重要机制,建立了常委联系界别、界别与党政部门对口联系、界别召集人等制度,经济、农业、工商联等界别组织开展经济运行、特色产业、银企对接等开展协商,广泛汇集界别智力资源,有力表达界别群众诉求,彰显界别民主特色。退耕还林工程实施14年来,成效到底如何、成果如何巩固?是社会各界关切的热点问题。为此,县政协在深度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农业界别委员专门召开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对口协商会议,与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进行协商沟通,研讨应对措施,县林业局负责人就落实委员建议意见当场表态,协商提出的建议意见得到较好落实。


    竹溪政协的实践探索,主要启示有四点:


    启示一:县委重视,政府支持,是推进协商民主的根本保障。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必须紧紧依靠党委的强有力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为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指明方向,提供保证。党委要充分发挥在协商民主中的主导作用,全面统筹协调协商主体支持政协组织依据政协章程有序、高效的开展协商工作。竹溪县委以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意见》,从工作原则、内容、形式、程序、成果运用等方面进行规范。县委坚持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的人事安排和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先协商后决定,对出台的地方重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先协商后通过。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重大方针政策、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地方性法规草案出台等事项,通过县“四大家”领导联席会、征求意见会、县委书记约谈政协主席等形式,广泛听取和吸纳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县委坚持把重要人事安排协商贯穿于事前沟通、民主推荐考察、干部酝酿、干部决定之中,县委召开常委会决定干部时,邀请县政协主席列席会议并发表意见。县政府坚持重大行政事项协商在决策之前制度,逐步完善了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规则,建立健全了公众参与、政协咨询、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及时召开县政府县政协联席会通报情况,并邀请县政协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自去年以来,关于“西关街棚户区改造”、“鄂坪集镇整体迁建”等重大决策都是通过民主协商出台的。


    启示二:规范程序,健全机制,是推进协商民主的坚实基础。程序是实体的保障,没有合理的程序,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内容便无从实现。为把“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落到实处,竹溪县政协在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协商活动的安排和进行、协商成果的报送和运用、协商意见的转化及反馈等方面,都建立起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和运作规程。为提高协商民主质量,协商议政活动坚持做到“五有”,即:有协商工作方案,有主席牵头主抓,有专门调研班子,有专题协商活动,有书面协商报告,力求协商意见有助于县委、县政府决策。


    启示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原则。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政协工作与党政工作有机协调起来,形成合力,才能保证政协工作的顺利进行。竹溪县政协按照“参大政,议要事,出精品,求实效”的要求,坚持超前谋划,把握协商时机,适时组织调查研究,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形成之前,政府重大工作实施之前,就提出协商意见,变“协商在决策通过之前”为“协商在决策形成之前”,实现了协商环节前置,既保证了委员有足够的时间来开展调查研究,履职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又保证了协商意见有充分的时间被研究采纳,直接转化为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决策前的协商,从根本上抓住了政治协商的要旨,政治协商的成效更加显著,更为突出。县委县政府实施“工农对接”、城区“西改东建”、开通城乡公交等都是县政协协商前置的结果。


    启示四:跟踪督办,做好落实,是提高协商民主成效的重要环节。竹溪县委县政府坚持对政协全体会议、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议的综合报告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协商成果的批交办件,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和相关单位,重点督办,限时完成,并将办理情况书面向政协反馈;县委督办室、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坚持将政协重要协商事项、协商纪要、议政成果纳入督办范围,分解落实协商意见,承办单位3个月内书面向县政协反馈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