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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六种形式 把握五个环节 加强三大建设  不断提高基层政协政治协商质量

2014-09-15 23: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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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政协主席  周必良


    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近年来,谷城县政协充分发挥六种协商形式,把握五个环节,切实加强三大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协商的质量,建言建在点子上,议政议在关键处,取得了一些实效。


    一、充分利用六种协商形式,与党委、政府扎实开展政治协商


    多年来,谷城县政协坚持利用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专委会会议、委员提案办理,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政治协商。2011年襄阳市恢复乡镇政协联络处后,基层政协活动组工作得到加强。我们以此为契机,积极加强基层组织委员活动室建设,并以此为阵地,扎实推进界别协商,形成了六种较成熟的协商形式,即全委会全面协商,常委会专题协商,主席会重点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活动组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具体就是,在一年一度召开的政协全会上,与县委、县政府就全县发展大局进行全面协商;每季度确定一个专题协商议题,在政协常委会上与县委、县政府进行面对面协商,形成建议案报县委、县政府;围绕全县重大事项和县委交办的重要工作,通过政协主席会议进行重点协商,形成意见建议,以委员会文件形式向县委专报;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每季度安排一个专委会选择有关议题,与相关部门对口协商,推动部门工作的落实;发挥活动组、联络处的基础作用和界别代表作用,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与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界别协商,推动问题的解决;政协委员以个人或联名形式向政协提交提案,推动具体工作的落实。


    这六种协商形式实质上也是不同层次的协商,基本涵盖了县级政协所属的各个层级的工作机构,协商的对象不同,协商内容的侧重点不同。全委会全面协商重在“全”,突出全面性和整体性,协商涉及面广,所提建议的角度要立足于全县整体工作的大局。如县政协十一届二次全会上,全县政协委员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涵盖了21个方面。


    常委会专题协商重在“专”,突出专题性,是政协调动一切智力因素,围绕事关全局的发展、民生等方面的重大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并直接与党委、政府面对面协商的形式,其突出特点是对所协商专题研究具体、深入、透彻。新一届县政协以来,我们先后围绕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建设、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职业教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议题开展了专题协商,为推动谷城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主席会重点协商,是主席会成员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的协商,是特定对象针对重点问题的协商,形式灵活。我们每年都会根据实际情况及县委的要求,确定若干议题。去年以来,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了城市主色调、开发区灾后生产恢复、县卫校转入县医院、农村卫生室管理等议题,得到了县委的高度重视。


    专委会对口协商,侧重于对部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商,所反映的问题也是部门自身可以解决的。去年,我们对口协商了7次,今年共安排了6次,上半年围绕农村社区建设、矿产开采与加工、畜牧养殖业对口协商了3次,有力推动了部门工作。


    活动组界别协商,侧重于从界别的角度,对基层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其关注的重点在实际操作层面,具有现实性、贴近性特点。我们要求每个活动组、乡镇政协联络处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协商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如南河镇联络处针对矿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向镇委、镇政府提出建议,推动镇政府出台了矿产资源管理办法,规范了该镇矿产经营管理行为。


    提案办理协商是政协的一项传统协商形式,侧重于具体问题的解决和落实。我们从提案撰写、审查立案到办理落实,都出台了相应规定,提出工作目标,实现了规范化运作。十一届一次会议共收到委员提案106件,审查立案85件,全部办结;十一届二次会议共收到提案104件,审查立案98件。


    二、把握五个环节积极探索,不断提高政治协商实效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活动,主要有五个环节,即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协商活动的准备,协商活动的组织,协商成果的报送,意见建议的处理及反馈。提高协商的质量和效果,每一个环节都十分重要。近年来,我们在这五个环节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在选题上求“准”。选题准确是搞好政治协商的前提,这个准,就是上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下符合群众的意愿要求和发展所需。我们在每一个重要协商议题的选择上,都坚持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经主席会议讨论确定,提交政协常委会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后报县委批转执行,确保协商议题上符合全县发展大局,下切合群众的意愿。去年二季度围绕“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议题进行的常委会专题协商,议题的确定既紧扣了县政府的工作报告,又结合了县政协在企业调研中了解的情况,同时参阅了中央及省、市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应该说是各级党委、政府都想做,群众也迫切希望做的一件事。此议题经过协商后,县政府积极采纳政协建议,深化服务网络、中心平台、信息载体、人才队伍、服务质量建设,将全县239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调整为164项,为企业和群众减负,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人民政协报》以“湖北省谷城县行政审批‘瘦身’”为题,报道了谷城政协建言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实效。


    (二)在调研中求“深”。调查研究是政协的一项基本功,政协的一切建言献策,都是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调查研究越深入,建言献策才能越到位。我们在每次调研中,坚持从主席做起,沉下身子,深入一线,集中精力,全面收集第一手资料,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如去年在对全县农业水利设施建设进行调研时,由分管副主席带队,组织有关政协委员深入到相关职能部门、部分乡镇、村和基层站点,了解全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调查报告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认可,有力推动了全县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深入扎实开展。全年共兴建水利项目23个,总投资20672万元,病险水库得到有效治理,北河石花至城关镇之间的堤防得到集中整治。


    (三)在方式上求“活”。我们根据协商内容需要,探索实行灵活多样的协商方式,提高协商的效果。全委会协商议政,改过去大会发言协商为联组讨论协商。每次全委会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几个专题,将委员分成相应的几个组,与县委、县政府领导面对面进行讨论、协商,既为委员提供更多的议政机会,又加强了委员与党、政领导之间的沟通。常委会协商议政,扩大协商参与面,邀请知情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和社会代表人士参加会议,围绕协商议题建言,丰富主体报告协商内容。常委会专题协商过程中,除通报调研材料外,我们还通过播放专题片、图片展示等各种手段提高协商议政效果。如在对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进行协商中,为了增强直观性,将全县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录制成短片,会上现场播放,请有关人士发言,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从而使相关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四)在建议上求“实”。政协要做到“建言不一般”,就必须知实情、建实言、出实招,切实提高建言献策的水平和质量。去年在围绕加强文化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议题开展的专题协商中,既充分肯定了所做的工作,又客观指出了全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文化产业小、弱、散,文化专业人才出现断层及文化体制有待进一步改革等问题,全面分析原因,从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突破性发展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得到县委书记、县长的高度认可和重视。县委、县政府及时转化政协的调研成果,于10月14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应该说,正是有了政协建议的“实”,推动了党委、政府落实的“实”。


    (五)在落实上求“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委员意见和建议的督办落实,做到真督办、真落实。经过实践探索,我们形成了在本次常委会上通报上一次常委会建议案办理落实情况的督办机制,确保常委会建议案成果的转化和落实。积极争取县委重视和县政府支持,加强与党政两办的沟通与协调,建立了重要报告办理情况反馈和重要信息通报机制。对政协提交的各类报告、建议、提案、社情民意等,县政协根据内容及分工,由主席、分管主席、办公室、委员会紧盯不放,对口跟进督办,随时掌握办理和落实情况,把督办反馈制度落实成工作常态。目前,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政协提出的各种重要报告办理落实后,都及时以书面或现场视察的形式向政协反馈。在去年底召开的县政协十一届二次全会上,全县政协委员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21个大类的意见建议,县政协以委员会文件形式及时报县政府。县政府认真研究后,印发了《关于落实2013年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建议工作路线图的通知》,将委员建议的办理落实任务逐条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对委员的建议做到了真在办、认真办。在今年第二季度常委会上,县委书记艾文金同志针对委员关于加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现场提出三条落实措施:一个月内制发落实文件、制定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出考核办法,对委员建议做到了现场办,马上办。


    三、切实加强三大建设,不断夯实协商民主的政治和智力保障基础


    一是加强政治协商的制度化建设。协助县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2011年1月),将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协助县委办、县政府办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12年8月),提案办理协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十一届县政协换届后,常委会及时修订出台了《主席会议规则》、《秘书长会议规则》、《活动组工作规则》、《常委会工作规则》、《专委会工作规则》等5项工作规则;协助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办理县政协建议案、<建议与意见>、<各界反映>的工作程序》等,健全和完善了协商议题的提出确定程序、安排协商活动的程序、意见建议处理及反馈程序、沟通协调机制等,形成了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体系。县委、县政府把政协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计划,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政协党组提出的建议,研究确定政协的议题。并把政治协商纳入党政工作目标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标准,把采纳政协建议、促进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部门年度考核目标。


    二是加强政协委员政治协商能力建设。提高政协委协商建言能力,是提高政治协商质量的基础。在加强政协委员政治协商的能力建设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建言献策能力,除要求委员加强自学和小组学习外,去年换届后及时组织全县政协委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向每位委员下发了《政协委员手册》和学习资料,邀请老政协委员作履职发言,为全县政协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能打牢政协理论基础。平时的委员学习,主要采取以会代训、下发学习资料等方式进行,要求每个小组每季度至少集中组织一次学习交流活动,并建立学习档案。另一种方式是在履职过程中加强能力建设。主要通过三个途径:第一个途径是对每一名委员提出“五个一”的硬性任务,每人每年至少提交一件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提一条合理化意见建议、开展一次调研、参加一次协商活动,并记入委员履职登记簿进行考核。第二个途径是组织委员参加调研视察,通过调研视察了解实情,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意见建议。第三个途径是分批邀请委员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类协商活动。我们每次常委会邀请5位相关委员参加,其他形式的协商活动根据情况邀请若干委员参加,让委员与县领导及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在协商中提高建言献策能力。


    三是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委员是政协协商活动的主体,委员的主体作用能否有效发挥,直接影响政协政治协商的成效。过去,由于对委员建言献策成果、参加政协活动缺乏科学评价,加之激励不足,约束不严,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年委员”、“季常委”现象。为此,县政协建立了委员履职考评制度,让他们更好地“一肩挑好两担”。换届后,我们新修订了《委员履职考核办法》,通过建立委员履职动态管理档案、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的考核考评制度,对委员学习培训、视察调研、联系群众、提案建议、民主监督情况以及完成委员职责规定的数量、质量和产生的效果进行全面考核。此举极大激发了委员参政议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以今年社情民意和信息宣传工作为例,1至10月,全县共收到委员报送的社情民意53件,县政协编发36期,领导批示28篇,同比分别增长30%和26%;全县政协委员及政协机关在县以上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16篇,政协机关基本做到了人人动手写稿,各活动组、联络处做到了每组有人写稿。广大政协委员主体意识更强,收集民情、反映民意的积极性更高,调查更深入,情况挖掘更细,更引起领导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