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4日,在宜昌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大会上,宜昌市政协委员、远安县政协常委、资深律师刘亚节荣获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刘亚节自1999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为湖北沮城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宜昌市政协委员、远安县政协常委,宜昌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宜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远安县总商会副会长,远安县政府法律顾问。执业14年来,刘亚节用扎实的专业水平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工作,为促进社会发展和维护和谐稳定贡献出了自己的力量。先后被评为“市先进律师”、“全省十岗百优律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湖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个人”,“湖北律师风采奖章”获得者。连续两届被评为“远安县优秀人才”,作为优秀提案人多次被远安县政协表彰;并于2007年荣立“湖北省律师个人三等功”。
(远安县政协 曾凡雷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