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宜都市红花套镇政协联络组组长邓强带领部分委员,深入到红花套各村,实地调研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统筹城乡发展,宜都市政协委员针对农村垃圾处理无序的情况,提出了《关于建立农村垃圾处理运行机制的建议》的提案,得到宜都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宜都市先后制订出台了《宜都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实施方案》、《宜都市促进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清洁乡村工程”实施方案》、《宜都市村镇建设“以奖代补”工程管理办法》、《宜都市城市管理质量综合考核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户集、村收、镇中转、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面改善了城乡整体环境。
农村垃圾处理机制建立完善了,但运行情况、实际效果如何?红花套镇政协联络组组织委员经过实地视察后,发现农村垃圾处理及时、运转有序,再也看到“垃圾到处扔、污水遍地流”的现象了。但也存在垃圾处理随意化、简单化的情况,并没有实行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不管是废砖废瓦等装修建筑垃圾,还是剩菜剩饭等厨余垃圾,甚至是废电池、农药瓶等有毒有害垃圾,都一一堆放在垃圾池里,由垃圾清运车运到垃圾填埋点集中处理。虽然表面上看农村干净了,垃圾处理规范了,但实际上垃圾处理层次低,处理方式落后,既污染环境,又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为此,红花套镇政协联络组建议:在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的基础上,实行农村实行垃圾无害化处理。一是实行垃圾分类。在现有垃圾池的基础上,分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及有毒有害垃圾,从源头上对垃圾无害化处理奠定基础。二是立足实际,合理选择垃圾处理模式。对可回收垃圾实行回收循环再利用,对不可回收垃圾实行填埋处理,对有毒有害垃圾采取科学方法无害化处理,减少环境污染。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农村广泛宣传垃圾无害化处理相关知识,引导农民群众正确识别、正确处理垃圾,正确开展垃圾分类。四是建立保障机制和问责机制。要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落实垃圾无害化处理经费保障,添置相关设施设备。同时各村组设立环境卫生监督员,对没有实行垃圾分类的开展警告、罚款等追责机制,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成效。
(宜都市政协 郑强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