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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政协建言低产林改造  重在激活改造主体

2014-09-16 01: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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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远安县政协组织委员视察全县低产林改造工程,在实地视察承包改造、买断改造、国家投资改造等类型的改造现场并听取林业部门的情况介绍后,委员们提出:低产林改造的根本出路,在于激活社会性改造主体,调动全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
  
    远安县现有林业用地203万亩,其中有低产林20万亩。国家下达该县今年的改造计划6000亩,按此进程30年还不能完成全部改造任务。每亩山林国家补助改造资金200元,而粗放式改造每亩也需投资800-1000元,精细化改造则每亩需投资2000元以上。因此农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不高,改造工作推进难度大。
  
    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尤其是进村入户调研后,郝传国等委员提出,要把低产林改造工程作为一种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投资项目向全社会进行推介,动员和鼓励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干部、有投资能力的农民和县外客商,都来参与并投资于低产林改造,只要做好确权工作,限定改造目标,必能加快改造进程。
  
    易绍训等委员分析认为,林地树木数量增多,生长旺盛,其生态功能必然增强。林地改造后的管理性投资很小,每亩林地每年按1.5立方米的生长量计算,10年的净收益可达5000元以上,虽然投资周期较长,其投资效益仍然是显著的。因此,对低产林改造进行市场化运作是可行的。
  
    通过分析算账,高源、敬顺庚等委员提出,对低产林改造进行市场化运作后,可将国家下拨的每亩200元的补助资金改作奖励基金。起初可以进行普奖,形成一定规模后则可只对改造大户和改造质量高的户给予奖励。若能如此运作,既可不增加政府投资,又可加快低产林改造的进程。
                  (远安县政协 肖远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