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十堰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十堰市政协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政协职能,各项工作都有了长足进步,取得了明显实效,为促进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紧扣发展要务,积极建言献策。三年多来,我们先后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制定、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及和谐十堰建设,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调研报告及建议近50份,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政协的重视和采纳。如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两篇调研文章先后被《人民政协报》登载,全国各大网站转载,辽宁省政协、扬州市政协、南阳市政协等十几个省、市政协作为学习资料印发;在省政协常委会会议上,我们就新农村建设中要处理好六个关系问题的专题发言受到省主要领导的肯定;十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市政协报送的专题调研报告都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落实。
二是围绕工作大局,推进民主监督。从2006年开始,我们向环保、公安、物价、房地产管理、地税、药监等密切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部门派驻民主监督员小组,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在工作中,积极探索新形式、新办法,引入评议和测评机制,并在组织领导上实行一名副主席主抓、统一动员、定期不定期召开组长会议研究工作、推动平衡发展的办法。各小组在工作中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开展一系列的调研视察活动,受到被派驻单位的欢迎和重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如省地税局在《地税内参》上将派驻十堰地税局监督员小组意见反馈提纲全文转发给全省地税系统,要求全省地税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政协的民主监督,并主动要求监督,借以改进工作。同时,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运用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专项视察、行风评议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新途径、新领域,推进民主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是坚持团结民主,凝聚各界力量。紧紧围绕团结、民主两大主题,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团结合作,密切与民族宗教界人士的联系,积极开展友好交往,注重发挥委员和界别的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四是开展理论研究,加强宣传工作。召开了十堰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第二届代表大会,在成立新一届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理事会的同时,就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推进政协工作创新开展深入研讨,交流理论文章85篇。把政协宣传工作纳入机关目标考核体系。三年来,在中央、省级报刊、杂志刊发新闻类稿件(图片)100多篇(幅),在市各新闻媒体刊发新闻类稿件1000多篇(次)。认真做好中央新闻单位在十堰市的采访活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网站、香港《大公报》等国家媒体刊发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及政协工作稿件30多篇,宣传了十堰,扩大了影响,促进了对外开放。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政协工作。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中共中央《意见》颁发后,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活动,修订完善并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县(市)区政协工作的指导,加强了机关建设和专委会建设,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了保障。
(十堰市政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