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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效机制持久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14-09-16 01: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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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新一轮“三万”活动,顺应了群众呼声,必将有力推动农村环境大改观,人居环境大改善。建议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持久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农民幸福指数。
    一、建立持久推进机制。树立环境综合整治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坚持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现阶段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作为最实际的民心工程、惠民工程,不搞一阵风,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由线延伸到面,由城镇延伸到农村,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持久推进清洁家园活动,真正实现“四个一律”、“四个彻底”整治目标。即乱搭乱建一律拆除,经营店铺一律店内经营,建房户一律封闭施工,路边堆积物一律转移;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彻底改变河道垃圾淤塞现象,彻底改变乱搭乱建现象,彻底改变执法不力现象,全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街美、人文明”的靓丽新农村。
    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城镇、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涉及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垃圾清运、保洁员工资等多项经济支出,如果不能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将会成为短期行为。建议采取县级以奖代补一点、乡(镇)挤出一点、村级“一事一议”筹集一点、农户(住户)出一点的“四个一点”办法,保障垃圾设施建设到位,垃圾清运设备购置到位,环卫机构能正常运转,农村保洁员队伍配备到位,逐步建立“户归集、组建池、村清运、镇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

    三、建立群众主体机制。要通过宣传、教育、激励、引导等办法,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运动式转变为常态化,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变为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由政府花钱买清洁转变为强化监管保清洁。尤其是要加强市民、村民“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清洁家园、人人参与”的社会公德和环境意识的经常性宣传教育,让“你让我搞卫生”为“我要搞卫生”,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把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民自治范畴,树典型,搞评比,定星级,授牌匾,引导居民群众养成垃圾定点倾倒、定时清运、日清日洁的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
    四、建立统筹协调机制。逐步建立政府抓投入、部门抓监管、乡镇抓组织、居民抓清洁的分层分类梯次推进工作机制,统筹抓好城镇、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县乡联动、部门联动、小区联动、门栋联动、村户联动机制,协调推进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做到生产、生活一起抓,硬件、软件两手抓,尤其是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乡镇集镇、农贸市场、沿路破烂收购点等整治难点,应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联合执法、依法处置相结合的办法,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人、到岗,确保每一条街道、每一条河流、每一处角落都有人管理、有人负责,切实解决相互“踢皮球”的问题,真正做到工作落实无缝隙,垃圾处理无死角。

    五、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整治环境卫生、建设清洁家园常态化的工作机构,明确一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形成时时有人监管、事事有人主抓的常态工作机制,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长效性。针对目前乡、村两级无专门环卫机构、无专门保洁员的实际,建议充实乡建所人员,明确环卫监管职责,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采取“以钱养事”的办法,各村配备2-3名专职保洁员,配备保洁工具和车辆,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日日有人清扫,时时有人保洁。
    六、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县对乡镇和县直部门、乡镇对村、村对农户的层级常态监管机制,实行检查督办、限期整改、公开通报、诫勉警示等工作制度,制定出台科学周密的问责和追究办法,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纳入乡镇和县直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并作为年度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乡镇、文明村组和文明户评选的依据。采取量化管理和每月通报、半年考评、年终总评相结合的综合考评制度,制定出台量化管理评分标准和年终考核奖惩办法,对各乡(镇)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竹溪县政协  李章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