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开展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高速发展的现代经济社会赋予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变革的历史使命,是推动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农村社会管理创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牢固树立以农民为主体,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好务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理念,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地把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去,让农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
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之际,建议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结合湖北省长阳县在农村社会管理上的实践经验,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创新。
一、职责和职能方面的创新。
1、发挥村级党组织协调、服务群众的领导作用。一方面是村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素养,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是把具有开拓精神、高学历、高素质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农村社会管理工作队伍中去,为基层党组织提供充实的后备力量。村级党组织要通过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引导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保证农村社会建设的正确的政治方向,起到龙头带领作用。
2、发挥乡镇政府在农村社会管理中的宏观决策和指挥主体作用。在农村社会管理中,基层政府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公共权力和社会资源的执掌者,要用好自己的权利和资源,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各项事业有序发展。
3、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在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中,仅仅依赖几名村干部是难以提高农村社会事务管理水平的,关键在于调动村民对社会事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一要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等形式,让村民可以自主表达意愿,相互商议,最终形成共识,做出决定,让农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二要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引导农民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农民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二、制度和机制方面的创新。
1、强化农村社会矛盾的调处,全力维护农村社会治安。依托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室,加大矛盾排查,建立以村民调解委员会、便民服务站等组织为一线,以村、组干部为中坚,以乡镇联村干部为最后防线的三道关矛盾调解处置工作机制,争取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把因山林、土地、供水、通行等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打造乡村人文和谐新环境。
2、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坚持统分结合的原则,建立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残疾智障家庭等困难人群的帮扶救助机制,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同时,针对山区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农村成为妇女、儿童、老人的留守地的情况,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关爱工程”,乡村要及时掌握留守人员的困难并协助解决,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采取市场经济的办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组建农村托老、托幼机构,使留守人员不再孤独;另一方面,建立农业劳务服务队,如以农村留守党员为主的党员帮工队,通过对种、管、收等环节实行有偿服务,使留守人员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也为留守劳动力开辟新的致富门路。
3、广泛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加强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大文化广播中心服务站、农家书屋、体育场等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扶持力度,提高文体活动场所在村民中的知晓率和使用率;组织开展文艺队、民间团体、农民运动会等具有当地特色的文体活动,使群众能够在文体娱乐活动中,达到沟通思想,增进感情,加深友谊,共同进步的目的;共铸彼此信赖、相互牵挂、相互依存的和谐社会亲情关系,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三、理念和方法上的创新。
1、转变管理理念。由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教育等管理手段,坚持堵疏结合,宽严并济,教育为主。
2、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基层组织要按照农业产业化的要求,搭建项目、指标的承接平台,根据本区域的区位特点,引导和支持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自我调节产业发展方向,建立规范的农业专业合作社,走产业发展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的路子。
3、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方法,形成管理网络,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权利和任务,使农村社会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农村社会事务的管理,并且使各种信息及时有效地在系统内传递,上下之间保持信息的通畅,使村干部从大量繁杂的事务中能够理清头绪,集中精力抓大事,从而提高农村社会事务管理效率。
(长阳县政协 林汇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