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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住建局“三制”助推件件提案落到实处

2014-09-16 01: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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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竹溪县住建局推行“三制”办法,对所承办的九届政协一次会议提案,做到能办理的即时办理,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办理,不等不靠、不推不拖,努力争取所承办的31件提案“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制。局的“一把手”为提案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提案办理工作负总责;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提案办理落实工作,督办二级单位和股室认真办理,使办理工作有组织、有督查、有实效;局值班领导对承办的每件提案从办理措施、落实效果到文字答复都认真把关,确保件件提案都办理的有质量、有水平。

    二是推行会议督办制。该局及时召开提案专题会议,就办理质量、时限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的部署,把任务分解到各二级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定期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提案督办会,具体解决提案在办理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推进提案落实力度;局办公室先对提案先进行分类处理,拟出办理意见,再由局班子会议讨论确定能够落实和积极创造条件落实的事项,在每月召开的督办会上通报提案办理进度,确保提案办理质量。
    三是实行分级负责制。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值班领导负责对提案的审阅、交办、调查、协调、答复等环节工作;局办公室为办理工作的主体,负责督办、协调、配合、落实承办工作,同时把好政策关、格式关、质量关;各相关二级单位和股室为办理的具体责任单位,使提案办理工作形成有效的组织网络。例如,在办理城市管理、规划执法等方面的提案过程中,局所属各相关二级承办单位上下联动,组建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和综合执法专班,强化城市环境和执法专项整治,由于提案办理职责明确,委员反映的城镇建设和管理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竹溪县政协  吴晓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