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宜城市委转发了《市政协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管理的实施意见》,同时市政协配套出台了《关于政协委员履职的考核办法(试行)》,并将两个文件印成册发放至每个政协委员。
针对换届后,新任委员较多的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委员管理,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中关于“建立健全委员履职管理和激励、考核机制”的要求,宜城市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管理的实施意见,该意见重点建立了委员管理的长效机制,主要有三方面的管理机制,分别是履职考核机制、委员进退机制和保障服务机制。在履职考核机制中,该文件详细地规定了委员履职考核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考核程序和奖惩措施。在委员进退机制中,把委员的选拔,主要分成两种情况,一是换届新进,二是届中调整。把委员的退出,主要分三类,一是免除,二是劝退,三是撤销。并详细地规定了各类情况的具体情形及操作要求。在保障服务机制中,建立健全了四个制度,分别是委员学习制度、委员联系制度、委员知情明政制度、委员保障服务制度。该文件还进一步加强了委员管理和委员履职考核的组织实施。文件受到了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以市委文件转发。
市政协同时出台了《关于政协委员履职的考核办法(试行)》,更进一步细化、量化了委员履职考核的考核内容、办法、程序和奖惩措施。
(宜城市政协 陈建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