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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制度  强化委员履职    宜城市政协积极研究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办法

2014-09-16 01: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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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政协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委员履职水平,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宜城市政协经过三次机关干部会、两次秘书长会研究修改制定《政协宜城市委员会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分别对履职要求、履职保障、履职考核、奖惩措施、组织实施和附则六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宜城市政协五届委员会始终把激发委员履职热情、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作为今年工作的重头戏。针对部分委员存在“挂名委员”、“名誉委员”和“哑巴委员”的现状,积极规范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办法,特别是注重探索委员惩戒制度,对履职不积极、作用发挥不好及违纪违法的市政协委员,拟区别不同情况分为警告、劝其辞职、撤销委员资格三种形式予以处理,以完善的机制约束委员履职,用制度和程序管理、规范各项工作,确保机关协调统一、规范有序、精干高效地运行。

                                           (宜城市政协  陈建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