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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落实委员意见  推行首席代表制  审批提速惠民生

2014-09-16 01: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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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山县继去年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后,县委、县政府于今年2月15日再次发文,在全县推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的推行,标志着竹山县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步入快车道。这是竹山县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在去年11月召开的竹山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如何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是委员们关注的一大热点。一些委员建议要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竹山县委、县政府领导对这些建议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法、切实办理落实。县监察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在对委员建议逐一进行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推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

    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是指:凡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县直部门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全权负责办理行政审批事宜。行政审批代表是各部门派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第一责任人,由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部门的法人,授权委托该部门行政审批首席代表行使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决定权,对行政审批相关联的科、股室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指挥权、协调权、督办权。首席代表实行审批项目多的部门公开竞选、项目少的部门委派。公开竞选的首席代表在原有职级上高配一级,由县委下达任命书,委派的首席代表必须是副科级以上干部,由组织部门下达任命书,首席代表均由派出部门签发授权委托书。

    首席代表直接在窗口履行本部门行政审批职责,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日常管理,以及相关业务科室对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流转、督办、审批等。对不需现场踏勘、专家论证、会议决定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的事项,首席代表有审批决定权和行文用章权,及时办理审批手续;不能在窗口一次性办结的事项,首席代表有办理建议权和协调督办权。

    此前,由于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授权尚不到位,部分审批事项依然要送部门后台审批,影响审批效率。推行首席代表制后,将彻底解决“只挂号、不看病”的行政审批顽症,所有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办结,部门内设科室不再办理审批手续,只对审批结果进行督察。首席代表因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不作为、慢作为等造成工作失职的,将承担法律、纪律责任。

                                           (竹山县政协  李亚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