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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政协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检查验收

2014-09-16 01: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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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3日,恩施市政协机关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汇报会。市政协主席刘羽、副主席向成舟、孟明星、金德钧出席会议,省级文明单位检查验收组对恩施市政协的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测评问卷、群众座谈等方式,对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情况进行了考评。
   
    据了解,恩施市政协机关自2009年被州委、州政府命名表彰为2007-2008年度州级最佳文明单位以来,在中共恩施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办、小渡船街道办事处及民族路社区党委的具体指导和支持下,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团结和睦、文明敬业、爱岗奉献为核心,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为目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基本”、“七个体系”目标要求,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高举一面旗帜,加强二项建设,履行三大职能”的指导思想,按照“环境优美、作风优良、服务优质、工作优秀”的工作格局,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开展了以“构建和谐社会、打造服务品牌”为主题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使干部职工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明显增强,机关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近年来,恩施市政协被省政协表彰为湖北省先进政协组织,被中共恩施州委表彰为全州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市政协文史委被恩施州政协表彰为全州先进政协组织,市政协办公室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先进单位,机关党支部连续六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机关工会被市总工会授予“先进职工之家”称号。

    检查组认为,市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机关上下团结一致,工作扎实,作风正派,举措多样,为构建和谐“仙居恩施”尽职尽责做出了贡献。市政协机关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中,取得了一些成效,探索了新的经验。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再创佳绩,为构建和谐社会,整体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恩施市政协  黄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