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政协出台委员管理新规
2014-09-16 01:31:58
枝江市政协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委员管理,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
该《意见》是枝江市政协在原试行意见基础上,对近三年来成熟经验和作法加以提炼和规范,并经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审议形成的。《意见》从四个方面对规范委员管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作了具体规定。其中,新建立的政协各联络处和界别活动小组活动、委员约谈、主席会议成员联系界别及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活动小组四项制度;加强委员日常管理,对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严格考勤;建立委员履职档案,详细记载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情况及履职情况,并以适当形式向委员所在单位通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无故不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的委员实行硬约束等方面,成为《意见》的新亮点。(枝江市政协 陈廷友 贺必才 胡长春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