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政协对社情民意办理落实情况实行“双向反馈”
2014-09-16 01:31:12
“唐忠奎委员:您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新街卫生亟待整治》,经县政府杨兴铭副县长批示后,建设局迅速予以办理落实,现将办理落实情况反馈给您。”
“杨县长:您在县政协办公室《各界反映》第三十三期《新街卫生亟待整治》一文上作出重要批示后,县政协办公室及时转交给县建设局。建设局高度重视,迅速予以办理落实,现将其办理落实情况反馈给您。”
日前,保康县政协办公室负责社情民意工作的同志专门就社情民意信息《新街卫生亟待整治》的办理落实情况,分别向政协委员和作出批示的县政府领导作了反馈。
今年以来,保康县政协把社情民意信息的办理落实作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落脚点,通过多种途径提高了信息质量,党政提高领导批示率明显提高。为使政协社情民意尽快转化为部门改进工作的行动,县政协加大了对党政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力度,提出像办理提案一样落实社情民意,争取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将社情民意的办理落实纳入县委督查室、政府督办室督查、督办范畴,并健全了采、编、报、转、办、复一系列制度。在收到有关部门的办理回复后,县政协办公室明确专人,分别就落实情况,向反映社情民意的政协委员和作出批示的党政领导“双向反馈”,使党政领导批示的社情民意信息事事抓落实,件件有回音。(保康县政协 王俊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