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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政协创新四种方式提高提案工作质量

2019-05-17 1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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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远安县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提案工作质量导向,在提案选题、交办、督办和办理上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提案工作实效和水平。


一、创新提案选题方式。牢牢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提案策划上不断把好源头关,提升提案选题质量。一是集中收集群众诉求。会前三个月,通过现代网络平台和走访部分群众代表等形式向社会广泛收集提案线索,对反映集中、诉求较多的问题在征得相关部门求证后,列为政协20个重点提案选题范围,在会前一个月通过印发《告知委员一封书信》、政协委员微信群等形式,告知委员供委员选题参考,提出切中社会焦点的优质提案。二是加强视察研究。围绕全县重点难点、群众热点焦点工作,增加委员深入一线开展视察调研、走访座谈、参加民主监督等活动密度和频率,让委员在实践中增加感性认识,去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提出切中要害的意见建议,增强委员所提提案的可行性和前瞻性。三是畅通知情明政通道。逐步完善政协知情明政渠道,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通过分界别分批次邀请部分政协委员列席全县重点工作会议、召开政协知情明政通报会、组织委员参与全县重点工作视察等形式,让委员充分了解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局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引导委员围绕社会热点、行业焦点、群众难点、党政盲点提出“接地气”、针对性强的优质提案。


二、创新提案交办方式。一是把严立案标准。把牢提案交办质量第一道关卡,用好提案“加法”与“减法”,简案严格返回委员进一步的补充完善,在规定时间内委员未提交提案者,及时进行提醒告知,尊重委员履行工作职能的权利,做到委员应提尽提,做好“加法”;坚持同类提案合并为联名提案,把小视角、小提案转化为社情民意信息,做好“减法”。二是倾听委员心声。通过走访委员、电话沟通等形式,加强与委员的协商互动,听取委员的心声和对提案承办的意见建议,摸清委员对所提提案的初衷。三是精准对接承办单位。尊重委员的想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共同确定承办单位;针对职能不符、交办不准的提案,承办单位可在限期内协商退回,由提案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和委员开展见面协商会,寻求双方最大公约数,确保提案办理件件有回应。


三、创新提案跟踪方式。坚持以督办促提案提效提质的工作原则,加强对提案办理的过程跟踪督办。一是动员委员参与监督。积极引导委员当好提案办理过程监督员、办理结果的评议员,充当提案办理监督“主力军”,对承办单位办理态度、办理进度、办理质量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二是强化过程监督。重视提案办理过程监督,每年围绕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反映突出等焦点问题,选定5个重点提案,由县政协主席、副主席挂帅进行现场跟踪督办抓落实,极大的推进了项目的建设进展。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完善细化《政协提案办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对承办单位的动态监督与管理,每年年末召开提案办理民主评议会,对群众满意率高、社会反响好、提案办理质效好的承办单位和提案人进行通报表彰,并将评议结果纳入承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四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用好媒体和政协委员微信群、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加强对政协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工作推进力度的实时宣传与报道,营造承办单位办好政协提案“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创新提案办理方式。一是领导领衔督办提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办起来棘手的难点问题纳入政协20个重点提案办理范畴,联合县委、县政府印发《县级领导领办政协重点提案》,县级领导每人每年推动领衔督办2-3件重点提案,改变了往年存在的提案办理重答复轻落实、提案人变成承办人、职能部门相互推诿等问题。二是搭建沟通协商平台。主动搭建协商平台,邀请相关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参加县政协提案审查协商会,对立案提案进行协商分办,增强提案分办准确性;根据委员、承办单位的需求,不定期的召开提案办理协商、见面协商、答复协商,及时交换双方的意见建议,提升提案结案率和委员满意率,2017年以来通过搭建协商平台,提案的结案率由95%上升到99%,委员的满意率由98%上升到100%。三是严把结案出口关。逐步建立完善县政协提案结案制度,年末集中组织开展提案协商审查,对于已经办结的提案予以结案,对于因条件限制年内未办结的提案,在征得委员和承办单位的意见后,建立档案转入下年度继续办理。     


(远安县政协   陈地伟  梅昌许  郝明路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