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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满意”为目标  推动政协提案工作创新发展

2018-08-02 10: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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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工作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全员性、全局性的重要工作,贯穿政协工作的全过程。近年来,当阳市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及省市政协提案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和质量意识, 以“人民群众满意、政协委员满意、党委政府满意”为目标,不断加强提案协商的探索实践,推动了政协提案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一、注重策划,通过增加集体提案比重提升政协提案质量


一是创新系统管理,为提案工作提供保障。制定并印发了《政协当阳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手册》,把全体委员按界别归口到7个专门委员会和16个政协联络组,注重发挥专委会和联络组的统领作用,有序组织委员参与到调研视察中来,为委员提案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渠道。


二是突出全员参与,确保委员提案数量。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每年编辑并印发提案征集目录,加强委员调研活动的组织和引导,确保每名委员每年至少提出一件有份量的提案,达到以量促质的目的。


三是加强重点策划,增加集体提案比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集体提案征集作为提案工作提质增效的有效途径, 聚焦中心,加强策划,并通过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带“案”下访,加强对民主党派、政协各参加单位提交集体提案的指导,扩大集体提案来源渠道,使政协集体提案逐年上升。


二、注重过程,通过重点提案督办把控提案协商的关键环节


    一是把重点提案办理纳入市委领导领办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坚持每年从全部提案中遴选部分涉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提案,作为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和正副主席挂帅领办的提案,通过党政领导领办政协重点提案的方式,实现以点带面,推动整个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把提案办理纳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坚持把协商监督的理念融入提案办理的全过程,积极会同市委督办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综合运用协商办案、视察办案、跟踪办案等形式,加强办前沟通、办中参与、办后通报,并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考核体系。通过不定期督查和通报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做到分管领导、承办单位、会办单位、办理时限“四落实”,办理质量、社会影响“双提升”。


三是把新闻监督作为推动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的关键环节。为确保提案办理过程公开透明,我们在市电视台开辟“提案追踪”栏目,对市委政府及政协领导督办提案进行全程追踪实录和播放。提案办得好不好,由广大民众来评说。这种集民主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为一体的协商监督方式,不仅推动了提案的办理与落实,也扩大了政协工作的影响力,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三、注重落实,以“三满意”作为提案办理评审的标准


一是创新提案“两率”评价体系。为彻底改变提案工作 “以表定案”的评价模式。我们出台了《当阳市政协提案办理评审办法》,改革提案办理满意度考核方式,成立了由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提案人参加的提案办理评审委员会,借助第三方对每件提案的办理结果进行协商会审,让答复不再是委员个人说了算,而是政协组织的集体决定,有效解决落实率和满意率不高的问题。


二是创新1+7的提案评审模式。为公平、公正、公开评审全部政协提案,市政协创立了 “1+7的提案评审模式”。即成立由主席会议成员、专门委员会主任、联络组组长、委员代表组成的提案评审委员会,首先由政协主席主持对全市重点提案进行公开评审;然后,由各位副主席和7个专门委员会,组织委员、专家等按统一模式对其他办结的提案进行评审。在每次评审会上,先由承办单位向评审小组和提案人讲述所承办提案的进展情况,再听取提案人对办理情况的意见,评审组成员现场打分,公布评定等次结果。


三是注重评审结果应用。为使提案评审结果发挥最大效能,市政协提请市委将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和部门领导述职的重要内容,将提案评审结果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并作为市政府情况通报和市政协提案工作报告的主要依据。评审结果的综合应用,极大地提升了政协提案在全市工作中的地位,极大地增强了委员履职热情, 实现人民群众、政协委员、党委政府“三满意”的目标。


(当阳市政协  陈大军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