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樊城区新一届政协,抓住提案产生的关键环节,积极改革提案征集工作,促进提案质量和提案好评率大幅提升,提案履职实效显著增强。
在提交主体上求变。樊城区政协对提交提案的主体作了调整,改变长期以来委员个体单兵作战、独立思考、调研、撰写、提交提案甚至“临时抱佛脚”的做法,突出集体作用,提交的任务由各专门委员会、各政协联络处和政协各参加单位来承担。他们负责组织各自的委员,共同完成选题、定题、调研、撰写等任务,把委员个人的想法和集体的智慧、个人的主张和集体的意见充分融合起来,以期实现以集体的力量促进提案质量的提升。
在产生过程中求变。一是改变提案征集时间。把提案征集作为闭会期间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从交办到下次全会召开之前,与提案办理工作交叉同步进行。改变了长期以来,临近全会召开时才启动提案征集工作的做法,能使征集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充分,起到以时间换质量的作用。二是加强提案产生的环节控制。制定了《提案质量促进办法》,规定提交主体所选主题,报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后,方能定题;提案文本草案,报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后,方能提交;提交的提案文本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后,方能立案;立案的提案,报经分管副主席和主席审签后,方能交办。如此以来,既增加了审查关口,又把审查工作前移,能对提案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在保障促进上求变。一是做好协调服务。在界别小组和专委会组织的选题、定题、调研等过程中,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都积极发挥作用,为委员们做好各类协调服务,保障委员们能顺利完成各个环节工作。二是建立目标倒逼机制。对每个提交主体提案提交数量和每一环节的完成时间节点都进行了规定,倒逼提案征集工作按路线图在规定时间完成各项环节任务,改变以往个别委员临时抱佛脚的现象,促进质量提升。三是将提案征集纳入年底成果展示内容。樊城区政协在每年年底全会上,要求专委会、联络处等各提案提交主体进行成果展示,而提案征集工作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展示,调动委员和各提交主体参与提案征集工作积极性。
提案征集工作改革后,委员参与率达到90%以上,樊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案质量也得到大幅提升,提案选题准确,建议具体,操作性强,得到了承办单位的认可。
(襄阳市樊城区 潘慧 李玉姣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