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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政协弹好“三步曲”规范提案办理

2016-05-13 10: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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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蕲春县政协把提案办理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关注关切民生的重要抓手,把提高委员满意度作为落脚点,不断创新办理方式方法,努力提升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一是目标具体。年初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要求各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努力在“领导示范、分类指导、加强沟通、回头跟踪”上狠下功夫,保质保量完成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由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工作要确保已经落实(A类)与正在落实(B类)比例之和达到80%以上,见面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5%以上,并将这项目标纳入到了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落实了定承办科室、定承办人员、定落实措施、定办结时间、定办理标准和包办理质量的“五定一包”责任制,形成了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承办落实、办公室统一督办协调的办理工作格局。

 

    二是交办精细。交办前,提前介入,认真阅读每一份委员提案,对提案中所提事项逐条分解、明确责任,确保交办准确,主体明确;交办中,对所有委员提案,根据职能职责分工全部明确了承办方式(独办、分办或主、会办),确保委员提案中提出的每一件事情都有答复。形成了主办单位牵头负责、会办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工作的良好格局;交办后,回执协调,对部门反馈的承办异议,及时沟通协调,落实责任单位,确保每一件委员提案都有责任单位承办。对个别提案的主办单位仍难以准确界定的,协调、组织县政府督查室在办理过程中开展督办,进行责任再划分、任务再交办。

 

    三是沟通密切。在办理工作中,要求各承办单位灵活运用电话交流、登门走访、座谈协商、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加大了办理力度,对一些重点提案,坚持办理前询问委员具体要求,办理中邀请委员现场指导,办理后向委员汇报办理结果,让委员知晓办理落实情况,实现了与委员的“零距离”接触。对于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相关承办单位主动向县政协及县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由相关领导亲自抓在手上,强力推进。


(蕲春县政协   陈捷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