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提案落实率,武穴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法,严把五道关口,努力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严把收发登记关。交办的提案,归口到具体承办单位办理的,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调整承办单位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交办单位说明情况,并提出转办意见,以书面形式送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转交其他单位办理,决不允许承担单位积压不办或擅自转办。各承办单位在收到提案后,比照文件认真登记、仔细核对、妥善保管,严防提案在交办或转办过程中遗失。
严把办理时限关。各承办单位力争在7月底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个别特殊情况需延期办理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最迟8月底以前必须全部办理完毕。
严把文字格式关。所有提案的答复函,必须按规定进行仔细的文审和法审,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用承办单位的正式文件印制,对提案提出的问题进行逐条说明,实事求是,区分类别,标注清楚。
严把审核签发关。所有提案的答复函,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签发,杜绝将未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发的答复函回复给委员。
严把征求意见关。各承办单位在送交提案答复函时,充分征求委员的意见,对因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要向代表和委员做出有根据、有分析的说明和解释,要把政策讲清,把道理摆明,把情况说透,取得委员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