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明确了“提案办理协商”是“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形式和途径。保康县政协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不断优化提案办理协商机制,通过制度化管理、跟踪式督办、互动式协商、链条式公开、多层次宣传等方式,大力推进提案办理落实,提案办结率达到90%。
(一)健全制度,规范办理。保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提案办理工作,将其纳入实绩考核管理和重点督查内容,建立了县委、县政府、县政协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工作机制,出台了《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提案和提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为提案和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规范。各承办单位坚持把提案办理作为执政民、转变作风的重要抓手,积极落实办理责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定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提案办理成效明显。县公安局和交通局在办理“严厉打击超载行为、依法取缔假肢车辆”提案时,组织开展“百日治超”行动,成立联合执法队,设立流动稽查点,依法对非法改装和超载超限车辆进行集中整治,查处超载违法行为667起,整治非法改装改型、加轴加胎车辆220余台,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强化督办,促进办理。坚持把提案办理落实作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重要抓手,强化提案督促办理。一是坚持领导带队重点督。每年筛选确定部门能办、群众要办的重点提案,提请县委、县政府、县政协领导领衔督办,促进了重点提案办理落实。县委书记、县长、政协主席亲自带队督办《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加强高速公路沿线河道治理》、《农村新建沼气利用率低值得关注》等重点提案,收到良好效果。二是坚持集中会商专题督。定期听取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协商讨论提案办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三是坚持党政联合全面督。加强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的沟通协调,采取集中会商、现场查看等方式,对提案承办单位进行全面督办,及时掌握和了解提案办理情况。
(三)加强沟通,协商办理。通过建立承办单位、提案人、政协组织三方沟通协商机制,促进“提办”双方在换位思考中达成共识、相互体谅中消除隔阂、反复协商中寻找办法,促进提案办理落实。县供电公司在办理“改善熊绎中学用电环境”提案时,坚持沉下去、请上来,反复与熊绎中学及提案人沟通协商,研究最佳施工方案,集中时间对供电台区进行增容改扩,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县民政局、卫计局、人社局等单位在办理政协提案时,坚持“办前访、办中访、办后访”,面对面与委员沟通协商,得到提案人的认可与理解。
(四)增强透明,公开办理。通过县政协网站和《今日保康》对县政协提案的内容摘要、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公开评议、评议结果进行公开,实施阳光操作与办理,让全社会都知道提案内容、立案交办、办理落实、公开评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快速回应广大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地期盼,确保了政协提案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政协提案开门办案率、委员满意率、办理回复率得到大幅提升。
(五)宣传引导,推动办理。结合新时期提案工作的新特点,加强提案工作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了提案“五公开”工作机制,其经验在全市进行交流,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政协提案工作的认知度。同时通过省市媒体,总结推广了民政局、人社局通过“三访”与委员零距离沟通协商等一批先进典型,对推动我县提案办理工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保康县政协提案委副主任 刘时忠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