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行动”是 2013年7月十堰市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环保专项行动,是十堰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确保南水北调工程“一库清水送北京”的全局性、战略性行动。竹溪县政协委员对“清水行动”也非常关注,在去年底的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持续开展“清水行动的建议》的提案,该提案也是县政协2014年重点提案。
竹溪县环保局对此提案落实高度重视,将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单位重点工作日程,做到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办理要求,明确办理措施,将办理工作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与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制定办理工作的方案措施,切实抓好提案办理落实。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在积极争取国家生态补偿资金的同时,今年又分别申报了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北京对口援建”项目,将水源地所在在龙坝镇的吴坝、同心两村纳入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将瓦楼沟村纳入“北京对口援建”项目,争取专项资金开展污染治理。
二是集中整治城区饮用水源地龙坝水库环境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同县水务局联合开展了库区环境隐患排查,依法取缔关闭水源保护区内的“农家乐”餐馆;年初积极向省环保厅争取规范化水源地建设资金30万元用于库区围网建设;加强对龙坝乡卫生院的环境监管,杜绝医疗危险废物排入库区水体;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三万”活动,累计投资近700万元,对库区周边6个村配备了垃圾收运硬件设施,实现了龙坝集镇污水管网与城区污水主管网的对接,严防生活垃圾、污水入库。
三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在“清水行动”中,对21家涉水环境违法企业采取限期整改、行政处罚和断电措施,重点整治了矿山、洗砂、制砂企业违法排污,强制落实环保整改措施。 由县政府办组成专班,对排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执法检查,不搞阶段式和运动式执法,
四是完善生态建设考核机制。县政府已下发文件,把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和“清水行动”实施落实作为有关部门和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大幅度提高了考核分值。
五是加大环保宣传,营造深厚舆论氛围,以“6.5”世界环境宣传日为载体,举办了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在竹溪县新闻网开办公众互动和新闻报料台, 群众可反映“清水行动”实施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环保部门及时调查处理有关情况,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竹溪县政协 彭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