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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县政协坚持“四”字方针提升提案工作水平

2014-12-28 22: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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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郧县政协始终把提案工作作为履行政协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重要载体,着力在提案征集、办理程序、督办方式、创新机制上狠下功夫,实现了提案办结率、落实率和满意率逐年提高,全面提升了提案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成效和水平。


    提案征集力求“准”。为便于委员在提案撰写过程中选准题目、多出精品,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郧县政协在每次政协全会召开前,以委员活动小组为单位,对委员征集撰写提案的要求、原则与技巧进行培训,随后由主席、副主席分别带队深入各乡镇、单位广泛调研收集提案,并指导委员撰写征集提案工作。多年来,通过坚持三种理念,使征集的提案质量高、份量足、选题准。一是树立“党委在想什么,我们就研究什么”的理念,让所提提案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树立“政府在干什么,我们就推动什么”的理念,让所提提案工作更好地促进发展,服务经济;三是树立“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反映什么”的理念,让所提提案工作更好地关注民生,服务社会。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别、各专委会发挥各自优势,集思广益,在“谋大局、议大事、助大家”等重大议题上做文章、下功夫,撰写出了一些高质量的提案。近三年来,全县政协委员提交的提案立案率均在93%以上。


    办理程序注重“实”。在交办环节,加强了对政协提案的分类甄选,准确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对政协全会期间立案的提案,由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协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议,按照归口管理原则,集中送交有关单位承办;政协全会闭会期间立案的提案,由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县委办、政府办及时送交有关单位承办,确保所有提案交办对口、分办合理。在落实环节,要求承办单位根据接收承办提案的情况,及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限要求和办理质量标准,并及时向有关业务部门交办和组织落实,确保每件提案的办理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落实时间节点。在答复环节,承办单位在收到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提案之日起5个月内,收到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对提案建议的采纳或处理情况和所提问题的解决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书面答复。如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承办单位需要重新研究办理,提案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采取邀请提案者座谈等多种方式,加强了与提案者的联系与沟通,共商解决办法。


    督办方式体现“新”。为切实解决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郧县政协积极创新督办方式,加强同各级各部门的协商沟通,加强与委员协商办案,促进“提”“办”互动,形成了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提案办理机制。一是创新信息反馈机制,县政府办和县政协办共同建立提案办理信息库,两办根据提案办理单位定期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并向委员反馈;对跨年度办理的提案,做到适时向提案者通报办理落实情况。二是创新联动机制。对提案办理任务较重的单位、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办理周期较长的重要提案,由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与政协提案委员会采取专项督查、联合督查、跟踪督查,加快办理落实。三是创新协商机制。加强与委员协商办案,实行办前见面协商、办中参与解决、办后答复反馈,促进“提”“办”良性互动。四是创新责任机制。实行领导定期会商提案办理制度、牵头领办重点提案制度、包案制度,强化办理单位责任的跟踪问效。五是实行三层重点督办。对提案承办大户、10件重点提案和乡镇委员提案进行重点督办,由全体主席会议成员集中带领部分委员、常委集中时段进行督办。


    满意程度经受“考”。提案办理结果满意不满意,办理单位自己说了不算,要经受媒体、社会、委员的多重评议和组织的考核。一是媒体跟踪。选择一些事关全局、针对性强、建议可行的提案邀请郧阳网、郧县电视台、郧阳报等媒体参与跟踪督办,通过“晒提案”,扩大提案办理的社会关注度、知晓度和参与度。二是委员评议。围绕重视程度、办复质量、落实效果等方面,组织委员代表对提案办理情况开展民主评议,让委员更加知情明政。三是群众考评。在每年举行的“百姓问政”活动中,把重点督办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作为问政的重要内容,加强群众对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监督。完善优秀提案评选办法,采取公开评选提案方式,让群众代表和各界人士参与优秀提案评选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的评选,激发了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积极性。四是组织考核。县政府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部门和乡镇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对办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认真进行总结推广,对漏办错办,程序不规范的现象给予通报批评,坚决予以纠正;对推诿扯皮、行动迟缓的办理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郧县政协  王贤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