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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四措并举”提高提案办理质效

2014-12-28 22: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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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建议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每份提案建议都凝聚着政协委员的心血和汗水,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在政协蕲春县九届三次会议上,共收到委员的提案建议114件,已交由43个政府部门和垂直管理单位办理。为把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更细更好,让委员和群众满意,蕲春县政府坚持“四措并举”,切实提高办理质效。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办理责任。把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建议作为改进作风、推进发展的重要途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县长对提案办理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县长具体负责分管部门的办理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问题与困难,督办工作进度,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实行承办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五定”责任制,即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责任目标、定办结时限。对部分涉及部门多、情况较为复杂的提案建议,按照提案建议内容确定牵头单位,并根据需要召开协调会议,集中解决超出部门权限,多部门交叉职责难以明确的提案建议,确保件件有人办理,逐件抓好落实。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在认真总结以往办理经验的基础上,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规定了办理时限和程序,从交办、督办、答复到监督检查,各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县政协交办的提案建议,由县政府办进行汇总、梳理和分类,按职能分工落实到每个具体承办单位,打印统一的承办单位分工表,提请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审核,最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遵循交办、承办、审核、答复、见面、总结等程序,切实做到先面商、再办理、后回复,提高了办理质量。


    三是开门办案,改进办理方法。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切实做好与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灵活运用电话交流、登门走访、座谈协商、实地察看等方式,加大公开办理力度,坚持办理前走访委员,询问具体办理要求,听取委员的想法和意见,制定有针对性的办理措施;办理中,邀请委员实地参观现场,座谈听取意见,把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贯穿到办理过程中,做到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办理后要进行回访,实现与委员的“零距离”接触,对于因受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委员解释清楚,主动上门说明情况,得到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加强督办,确保办理质量。在整个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办指导的作用,采取电话督办、上门督办、通报督办、和现场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一月一次督办,随时了解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展情况;7月份,将对住建局、交通局、财政局、教育局、城管执法局等办理任务重的单位进行上门督办,现场指导; 11月份,将对办理迟缓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办,进行督查和问责,促使委员提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落实,切实提高办理的质效。


(蕲春县政协  陈捷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