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凝聚了委员的心血与智慧,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对进一步改进政府工作,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把2014年161件县政协提案办好办实,竹溪县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观念、提升工作能力,通过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落实,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一、高度重视,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
委员提出的提案,都是在认真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来的,涉及面广,内容丰富,集中了民智民意,富于真知灼见,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对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县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在对提案认真分解后,与政协进行了会商,征求政协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将政协提案分解方案纳入县长办公会议程研究讨论。要求各承办单位也要站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办理提案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自觉地做好办理工作。要把提案是否重视,办理是否认真,成效是否显著,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否牢固的一个重要标准。
二、立足实际,提升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县政府要求承办单位认真研究,虚心吸纳委员提案建议,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使之成为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具体举措。各承办单位要把提案办理工作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确保在为民服务、改进作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因涉及民生内容的提案较多,解决这类问题就是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要结合《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民生工程,整合项目资源,发挥项目带动作用,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一批提案的办理落实。
县政府要求承办单位做好与委员沟通交流。办理提案的过程不是简单的“你提我办”、“你问我答”,更多的是承办单位与委员沟通交流、了解实情、改进作风的过程。各承办单位要不断创新办理工作的途径和方法,把研究落实提案与路线教育活动征求意见结合起来,通过提案的办理,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措施,抓好整改,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县政府要求改变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反馈收集方式。政协提案征求意见的反馈,由原来提案人直接将《征询意见表》反馈给办理单位,改由提案人将《征询意见表》反馈给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和县政协提案委,再由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和县政协提案委根据提案人的反馈意见,向承办单位通报,实行征询反馈意见提、办“两分离”,以求提案人真实表达意见。若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则应采取多种措施重新办理。
三、强化措施,提高办理工作的落实率
县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力求实效,努力给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给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要落实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对每一件提案都要做到“定岗、定责、定标准、定时限”,将办理要求和责任落实到单位领导、科室和具体人员。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要抓紧研究今年的办理工作,于10月底前全面完成办理任务。对于涉及几个单位办理的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汇总有关意见送相关部门、领导审核后答复代表、委员,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将本单位意见一个月内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的,要协商一致后再答复。
二要突出办理重点。从政协委员提案所涉及的问题看,大多集中在交通、水利、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文化、住房、社会公益事业等重大民生问题上。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业务特点,认真分析研究提案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努力使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要加强沟通协调。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与沟通。提案办理中,应主动邀请委员进行视察、指导,自觉接受委员的监督,确保办理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提案办理后,有条件的单位要邀请委员现场验收办理结果,对政协委员不满意的及时予以重办;对暂时不能办理或无条件办理的要做出说明和解释。
四、加大督办,完善办理工作的绩效考核
县政府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2014年度部门和乡镇绩效考核。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大督办力度,加强与政协提案委的联络,搞好协作配合,及时了解和掌握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采取电话查询、文件督办、上门督查、走访委员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提案办理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地反馈办理情况。对办理工作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政府办公室将及时予以总结推广;对漏办错办,程序不规范的现象要通报批评,坚决予以纠正;对推诿扯皮、行动迟缓、不能按期完成办理工作任务的单位要严肃处理。
(竹溪县政协 彭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