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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政协提案建议  荆门市老年人高龄津贴范围由百岁以上扩大到80岁以上

2014-12-28 22: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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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2日,从荆门市民政局获悉,继2007年起对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013年起对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后,荆门市中心城区80至89周岁的老年人也能领取高龄津贴了。


    在荆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市政协常委、民进荆门市委会专职副主委李铁鹰提出《关于关爱高龄老人健康服务的建议》 提案,荆门市长肖菊华给予“选题好、情况明、措施实”的评价,协调市相关部门进行了提案现场协商办理。2月11日,荆门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将荆门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80—89岁老年人纳入高龄津贴范围。即从2014年1月1日起,荆门市中心城区老年人无论城乡、无论身份,只要年龄在80周岁以上,户籍在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和荆门高新区,都可享受高龄津贴。其中80至89周岁的老人,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津贴;90至99周岁的老人,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津贴;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津贴。


    据了解,高龄津贴的资金由财政负担,坚持社会化发放。和此前向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一样,每个符合条件的老人都会拥有一张存折,津贴将直接通过银行打入他们的账户。


(民进荆门市委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