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政协从2014年开始创新政协提案办理质效评价办法,在对提案办理实行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创新办理管理模式,对政协提案实行三级分类管理绩效考核。
县政协把当年有条件办理,有政策项目支撑,能够真正落实的政协提案归为A类;把创造条件可以办理,通过争取政策项目可以逐步落实的提案归为B类;把暂时无条件办理,无法争取政策项目支撑落实的归为C类。对列入A类的政协提案要求承办单位必须当年按时按要求办理完成,纳入当年目标管理进行重点督办。对列入B类的政协提案要求承办单位积极开展调研,制定落实计划、创造条件在当年或下年逐步办理落实,纳入当年和下年目标管理,当年督办并在第二年续办。对列入C类的要求做好沟通、制定规划办理落实,纳入长期目标管理,待政策和条件成熟后再行督办落实。
为了将提案办理实行准确分类,县政协坚持把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办理工作全过程,提案审查立案交办后,根据提案内容和办理的难易程度,县政协提案委会同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对提案办理目标多次进行协商,依据确定的分类办理目标,制订对承办单位准确考核依据。为保证分类科学合理,还在交办前组织召开承办单位提案工作对接协商会,通过发扬提案办理协商民主,面对面协商办理落实难易程度,分析研究政策,研究落实办法和措施,看当年能否真正办理落实,实现科学对接,增强沟通,扩大共识,使分类准确合理,办理落实更具合力。
据县政协提案委介绍,该办法的制定实施,必将更加有效解决提案办理落实工作过程中的“文来文往”问题,促进承办单位更加自觉践行群众路线,主动办理提案回应民生关切,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给政协委员满意交待,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更具落实效应。
(竹溪县政协 彭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