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提案工作质量,促进提案办理工作上台阶,近日,鹤峰县政协召开八届十七次常委会会议,对2014年度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本次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单位有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利水产局、县农业局。评议的主要内容,一是组织领导情况,主要是领导重视程度,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工作措施和工作专班落实情况。二是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有承办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办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克服困难,破解难题,确保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三是提案办理效果。主要指承办单位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水平,包括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文书档案管理、问题解决率、委员满意率、办理面商率、办结率、意见建议采纳率等,重点是问题解决率、委员满意率和办结率。
评议工作从11月中旬开始,先由县政协5名副主席分别带5个调研视察组对评议对象进行调研视察,一是查阅办理单位向县政协法制提案委提交的相关村料,通过查看提案原件、提案办理回复、提案人的回执意见和提案工作报告等,从相关资料上了解提案的办理情况和提案人的满意程度。二是现场查看提案所涉问题的办理与解决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反响和意见。三是到办理单位听取提案办理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就相关问题请办理单位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解答,四是进行分析评估,撰写调研视察报告。各组调研视察结束后,召开政协常委会会议听取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报告和调研视察组的调研视察报告,进行会议讨论,形成评议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被评议单位的评定格次,当场公布。评议意见和评议格次将作为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并报县委、县政府。
为提高评议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本次评议活动扩大了参评面,除县政协常委、各专委会主任、各联络组组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评议外,还特邀了部分政协委员、部分政协机关工作人员以及部分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参加。
通过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了成绩和经验,找出了题和不足,评出了相关单位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努力方向,并得到了被评议单位的认同。目前,相关单位正在按评议意见进行整改和落实。
(鹤峰县政协 张宏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