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是农村基层工作的主体和基石。去年多名县政协委员提出了《切实提高改善基层村干部待遇》提案后,该县坚持把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作为关心基层干部、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使村干部“在岗有工资、退休有保障”。
建立落实村干部定额补贴制度。全县700多名村主职干部可按月领取补贴,年度人平补贴可达6000元。全面实施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县政府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为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任职满6年以上的可享受养老保险补助,年满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和分红。建立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县财政拿出专项经费,按每人180元的标准为所有村主职干部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认真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保障问题。对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连续或累计任职10年以上、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离任村主职干部,按每人每年800元发放离任生活补贴。
(竹山政协 陈国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