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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政协创新机制强化提案工作

2014-09-15 23: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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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秭归政协在提案工作中,坚持把办理和落实提案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提案办理方法,创新提案办理机制,确保提案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了提案工作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完善提案考核机制。加大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制定措施,确保办理实效。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程》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实行综合考核,同时在政协委员考核评价办法、乡镇政协联络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县政协内设机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中,对委员提案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考核目标,把提案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提案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二是规范办理落实机制。积极探索提案办理方法,重点对委员提案实行县长阅批制、领导包案制、政府督查制等作了制度性的规定,创建了政府交办、领导领办、部门承办、委员参办、政协督办的提案办理工作格局,建立了“县长阅批制、领导包案制、政府督查制”的提案办理机制,各承办单位也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股室具体办,办公室汇总把关”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县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政协积极主动、各承办单位认真负责的良好局面,实现了提案办理由闭门办向开门办、答复型向落实型、办文型向办事型的转变。
    三是强化表彰激励机制。着力开展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工作,坚持每年评选表彰10件优秀提案和5个提案办理先进单位,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了提案的影响力,充分体现了提案工作在政协全局工作中的独特作用,架起了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秭归县政协  谢军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