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近年来,当阳市政协围绕提升提案工作质量,最大程度地保障政协委员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在提案工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
一是主动预约提案。即在每次全会召开之前,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组织相关方面的负责人,根据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提案征集目录,帮助委员拓展思路,把握全局,有序引导委员广泛开展调研,把提案建立在深入调研、理性思考基础之上。同时,由市政协正副主席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组成多个调研组带“案”下访,主动与市直各部门和镇处党委、政府(行政)协商提案,把部门和镇处党委、政府(行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考,自觉融入提案工作之中,通过预约提案,优化“源头”,提升提案质量。
二是推行会后立案。会后立案是针对会中立案诸多弊端而进行的有益尝试。一方面,可以有效克服立案定性不准的问题。在每次全会中,尽管我们设立了提案审查委员会,由于会期短,提案时间相对集中,加上每次会议提案数量比较大,给提案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匆忙立案,可能将不易或不能立案的提案,作为提案处理。因此,我们在会中只作初审,会后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审,以此提高提案和提案工作的质量。另一方面,可以有效规避提案承办过程中相互推诿的现象。在立案过程中,有些提案涉及多个部门或单位承办。我们通过会后立案,在与相关部门协商的基础上,确立提案的主办方和会办方,既有效规避了相互推诿、不便落实的问题,也为提案办理工作赢得了主动。
三是坚持“三访”办案。办前拜访。即在提案办理之前,由市政协提案委会同承办单位人员主动上门与提案人接触,了解提案的真实意图,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办中走访。即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提案委员会主动加强与承办单位和提案人的联系沟通,了解和掌握提案办理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提案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办后回访。即在提案办理结束后,组织提、办双方见面,进一步征求提案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
当阳市政协不断探索总结政协工作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使之上升到制度层面,走出了一条由制度创新推动工作创新的路子,不仅提升了提案工作的水平,也促进了政协工作的发展。
(当阳市政协 袁斌 唐明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