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协提案长阳县建立“村财镇管”体制
2014-09-15 23:56:24
“如今,村级财务定时公开,收入支出我们心里也有了一本明白账,我们对村干部的信任度也提高了……”湖北省长阳县实行村财乡管、财务公开以来,当地群众发出了由衷的感慨。
年前,长阳县部分农业界政协委员在农村调查中发现,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有可能直接影响农村稳定,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随即提出了“建立村财镇管机制,提高村财监督实效”的提案。在办理中,政府有关部门把推行“村账镇管”作为强化村级财务监督,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了在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建立起村财镇管监督机制。其具体操作办法是,村级不再建账,只设报账员;村级资金定向拨付,专项管理;由乡镇推行村居财务支出预算制度。做到了“管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管钱”,这样一种双向约束监督机制。
为了使村“村财镇管”监督机制得到全面建立和完善,还进一步制定和强化了一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村级财务、村务公开栏建设,栏内定期公布村经济收支账目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督促各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若对集体财务支出与村居“两委”意见不一致,便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最后报镇主管部门裁定。三是适时帮助村委会建立财务制度,特别是加强对财务支出的监管。规定各村金额在500元以上的支出,先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再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超过1000元的支出还要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决定。四是在每个年度,由乡镇牵头组织纪检等部门对各村财务进行审计。
由于完善了监督制度,自推行村财镇管以来,不仅村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而且强化了对村干部的管理,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加快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长阳政协 林融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