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民政局突出三个提升 促进提案办理
2014-09-15 23:56:14
近年来,民生类提案逐年增多,民政工作与民生紧密相连,每年新洲区民政局都是承办提案的大户。2010年该局承办提案6件,主要涉及低收入家庭、流浪人员、精神病患等困难弱势群体的保障,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等内容。为高质量完成提案办理任务,该局通过提升思想认识、提升工作要求、提升办理质量,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一、提升思想认识,落实责任促办理
提案凝聚着政协委员的智慧和心血,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鲜明的针对性,办理好提案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新洲区民政局历来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坚持把办理好提案作为推进民政业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推手,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促进了提案的办理落实。
一是在思想上突出“三作为”,局党委会明确要求各有关科室和单位要把办理工作作为民政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作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推进部门业务工作的有效抓手,在办理提案中提升民政效能,在推进民政业务中办实议提案,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二是在力量上实行“四抓”。即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统筹协调抓,业务科室具体抓,层层明确目标责任制。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交办。局长张火金多次过问办理情况,各位分管局长经常盯、查、督重点提案,并直接参入政协重点提案的办理。局办公室及时跟踪办理情况,贴近服务办理工作,经常与承办科室联动办理。各承办科室在办理中认真分析内容,研究背景,提出前瞻性思路,可行性办法,力争把提案办好办实办到位。三是在执行上实施“三项制度”。即:责任分解制度,将提案反映的问题与科室工作职责对应,明确办理要求、办结时限和满意度标准,实行“销号式管理”,并将提案办理工作与绩效管理挂钩;情况沟通制度,局办公室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做好涉及两个以上科室共同办理的协调工作,做到信息对接、进度共振;进度督办制度,每月通报提案办理工作进度,对掉进度的单位问原因、查根源,“下单子”督办,保障了办理进度和质量。
二、提升工作要求,强化措施促办理
一是坚持“两个结合”作法。即注重办事与办案相结合、办案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将办理提案工作作为推动民政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二是实行“五定一包”机制。该局对每一件提案,定分管领导、定承办科室、定承办人、定承办时间、定“两率”目标,重点强调办结率和满意率,要求各承办科室做到“自己满意才出手,委员满意才收手”。三是推行“八项服务承诺”。结合政协委员反映的民生问题,在全社会推出了“八项服务承诺”,在推进民政业务工作中办实提案,促进了办结率的提高。
2010年,有两件提案提到“要加强我区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兴办公办社会福利院,实现对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此项工作也是武汉市人大1号议案的重要内容。结合办理市人大1号议案,该局争取区政府出台了《新洲区办理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1号议案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副区长胡朝晖为组长的办理市人大1号议案暨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列为今年民政工作的重中之中,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积极为区政府出谋划策,拟定了建设公办社会福利院的四套方案,区政府原则同意在邾城街余姚村征地50亩,采取市、区两级政府投资的办法,兴建公办社会福利院。与此同时该局加大社会宣传,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今年上半年,全区有2所民办社会福利举行了开业庆典,新增床位230张,超额完成武汉市民政局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还有5家民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正在筹建之中。
三、提升办理质量,注重实效促办理
为了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该局积极探索,注重在规范化、精细化方面下功夫。今年主要突出“三抓”:一抓培训,专门对所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天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提案办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为提升办理质量夯实了基础。二抓程序,实施“规范办理三步曲”,办理前联系政协委员,根据他们的想法,认真拟订办理意见;办理中及时走访沟通情况;回复前再次征求意见。在办理中明确要求各承办科室及承办人要认真研究原案,通过采取上门走访、“开门办案”等方式,加强与政协委员的互动,努力使议提案办理与提案人初衷相符。该局定于8月上旬邀请部分政协委员到机关,当面听意见、谈思路、商对策。三抓满意度。要求承办科室把满意率作为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对提案办理做到“三要”:对本年度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赢得政协委员的满意;跨年度的要拿出工作计划,分步实施,赢得政协委员的支持;对条件不成熟、一时解决不了的,征求政协委员意见,把原因和困难如实讲清楚,赢得他们的理解。所有办理件,明确只有得到满意或基本满意答复后,才能正式回复。
(武汉市新洲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