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部署201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2014-09-15 23:55:56
3月8日下午,竹山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联合召开“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议。总结2009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2010年的办理工作进行部署。涉及今年办理任务的近60家单位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夏树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金銮,县政协副主席张友庆出席会议并讲话。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夏树应总结了2009年提案办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了提案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2010年提案办理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今年提案办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所有提案办理工作要在7月底前全部办结,承办单位与委员的见面率要达到100%,委员的反馈率和满意率要分别达到100%,落实率要达到60%以上。夏树应要求:一要强化办理工作责任感,认识上再提高。各承办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下大力气把这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好、落实好。二要提高办理工作水平,方法上再创新。要根据所提问题的性质予以分类,结合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提出不同的办理目标和要求;要认真分析研究提案,实地调查,提出行之有效、符合实际的办理之策;要虚心听取政协委员意见,集中群众智慧。三要健全办理工作机制,措施上再完善。要按照“定任务、定领导、定时间、定要求”的“四定”要求,提出明确具体的办理工作计划;要建立健全接办、交办、承办、催办、审核、答复到督促检查等环节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走访委员和办理结果反馈制度,把委员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办理工作质量的唯一标准;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既考核承办单位办理进度,看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看办理工作建章立制情况,又要重点考核办理质量,看问题是否真正解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五个“不”,即办理时限不拖延、说明情况不推诿、答复问题不回避、解决问题不应付、不达满意不罢休;要自觉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活动,对前几年没有很好落实,今年委员再次提出的提案,承办单位要作为重点加以解决,杜绝出现委员年年提,承办单位年年答,问题最终没解决的现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结。所有建议提案要在7月30日前办毕并答复。四要加大办理工作力度,督办上再抓实。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县人大代工委和县政协提案委适时组织检查,全程监控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查整改,对督查后仍不改进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组织政协委员现场督办,确保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抓好重点提案的督办。对涉及全县社会经济建设全局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紧盯不放、狠抓落实。要提高办理质量。要认真总结推广办理工作先进典型,尽最大力量解决委员们提出的问题,对能解决的要尽快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实在不能解决的,要诚恳地向委员们解释清楚。
张友庆副主席对今年的办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协意识。各承办单位要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高度来认识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协意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来对待办理工作,以严谨务实的作风做好办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职能科室要具体抓。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工作上有部署、日程上有安排、措施上有保障、质量上有要求、领导上有分工、目标上有考核”,努力开创提案办理工作新局面。
二要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增强责任意识。各办理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创新办理方式,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水平。重点是强化“三个意识”,即质量意识、办理意识、实效意识,消除“两个误区”,即重答复轻落实的误区、前松后紧的误区。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不留尾巴;创造条件可解决的,态度要坚决,不扯皮拖沓;条件不够成熟的,要高度关注,列入规划,理出个思路,待机而行,不找借口。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要举一反三,从提案办理中反思本单位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把提案办理与接受监督结合起来,通过提案办理改进工作,审视和解决其他同类问题;通过改进工作更好地落实提案,避免为办理而办理现象。
三要讲究工作方法,增强实效意识。在办理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不断提高提案的落实率和委员的满意率。
要深入分析提案意图。在收到提案后,对提案进行认真的梳理,进一步加强对提案的综合分析。既要深入了解每件提案的背景和建议内容,找准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又要对本单位承办的所有提案进行整体分析,摸清本部门工作领域中提案关注的热点、难点,确立本部门办理工作的重点。要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积极采纳提案中合理建议,制定有效的工作方案,解决提案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切实推进相关工作。
要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大力提倡走出去、请进来的面商、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和交流,力求达成共识。
要自觉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对以前没有很好落实的提案,特别是委员经常提的老提案,承办部门要列为重点提案认真办理,避免委员年年提,部门年年答的现象。
要抓好跟踪督办。各承办部门对提案办理工作不但有部署、有安排,更要有督促、有检查。部门领导要经常了解办理工作进度,关注工作进程,及时组织各种督查活动,持续推动办理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经常性的指导和监督,尤其对那些办理拖拉、落实不力的单位要重点督查,确保提案办理质量。
(竹山县政协 侯金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