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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政协让提案承办单位介入提案审查 提案落实率大幅提高

2014-09-15 23: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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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远安县政协通过科学组建提案审查委员会,安排提案“承办大户”相关人员提前介入提案审查,使提案的立案率、落实率和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满意率大幅提升。刚刚闭幕的远安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收到委员提案89件,立案89件,立案率100%。2008年召开的远安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收到委员提案80件,立案80件,立案率也为100%;提案的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委员的满意和基本率高达97%。

  安排提案承办单位相关人员提前介入提案审查的做法,远安政协是从2007年的八届一次会议开始的。此前,由于提案的交办、承办与提案的审查、立案脱节,往往因为提案所提建议不能切合实际,或提案所指事项不够明确而导致提案的立案率不高,即使立案也容易因为与相关政策法规相抵触,所提意见和建议与客观实际相脱节而导致落实率不高,最终导致委员对提案的办理情况不满意。

  远安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在会前协商提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时,主席余宗银提出,要把提案的审查、立案与承办、落实结合起来,既提高提案的立案率,又提高提案的落实率,让每一份提案发挥应有作用。根据这个要求,县政协提案委将部分来自提案“承办大户”的委员安排到提案审查委员会,他们既是县政协委员,又是“承办大户”单位的提案承办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具体主持所在单位的提案承办工作。这个提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得到了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和全体会议的一致通过,在其后的政协全会上虽有调整,却始终贯彻了“审查立案与承办落实相结合”的原则。

  这些来自提案“承办大户”的委员,熟悉所在部门的政策法规和相关情况,在审查提案时,遇到提案所提建议与政策法规相抵触、与本地该部门客观实际相脱节、所述情况及建议不够清楚的情况时,则约请有关委员对所提提案进行补充和修改,直至符合立案要求,从而提高了提案的立案率。来自提案“承办大户”的委员介入提案审查,提前熟悉了委员的意图和要求,沟通了思想和情况,为提案办理奠定了基础,提案的落实率也便得到了大幅提高。

                                     (远安县政协  肖远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