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由于工资待遇低,收入没有保障,导致村干部工作热情不高,后继乏人,基层组织建设困难重重。针对这一实际问题,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在竹山县政协八届二次全会上,张超等10位委员联合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切实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的提案》。
提案交办后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主要领导签批:县委组织部牵头,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参与,邀请政协委员参加,针对村干部待遇问题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拿出一个能够管较长时间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执行。组织部牵头迅速调研,县委随即研究并出台文件明确:把建立村干部长期保障机制作为稳定村干部队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村级规模确定财政转移支付数额,从制度上对村干部工资给予保障;在省财政按村均2000元补助基础上,县财政再增加1000元,按村均3000元标准增加专项经费,用于村干部待遇提标及村级组织运转;县财政预算13万元为全县750名村主职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竹山县政协 侯金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