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有所医,政协委员在关注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推广,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解决了在职职工的就医问题;单位干部职工享受着国家公职人员医疗保险,城镇低保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都能享受到福利政策……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农民都享受到了“病有所医”的实惠。但还有一大部分城镇居民既无就业能力,又不够农村合作医疗条件,病有所医无法实现,因病致贫现象仍然突出。
玉阳办事处一名才36岁的下岗职工,不幸地患上了白血病,因不能参加合作医疗,面对昂贵的医疗费,只好找亲戚朋友借钱,使家庭和亲友们都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重负不堪。老百姓的疾苦,弱势群体的遭遇,政协委员们看在眼里、愁在心上。
在今年元月召开的政协当阳市六届二次会议上,袁斌、唐明翔等8位委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当即被列为第46号提案。该提案引起了政协委员的强烈共鸣,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一件提案,倾注了政协委员的关爱;一条建议,架起了政协委员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心系弱者,政协委员在行动
提案迅速被转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办,恰逢国家、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正在试点开展,政协委员们都把目光聚焦到了这里,广大市民也为即将享受到的实惠奔走相告。
为了促进提案的有效落实,市政协一边组织部分委员赴外考察,一边组织委员深入城镇居民家中调查了解情况,主动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发挥政协优势,积极建言献策。
在政协委员们的关注和支持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广泛的调查摸底,迅速拿出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提请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政协委员们处处以人为本、想人所难、急人所需、谋人所求,解决了部分群众的需求,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发展,真正实现着、发展着、维护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市民叫好,政协委员在期望
“现在,政府给予一部分补助,我每年只需缴纳200多元就可享受医疗保险的实惠,政协提的好、政府做的好呀!”前来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市民无不这样欣然说道。
为了让更多的城镇居民实现参加医保的迫切愿望,让城镇居民共享改革成果,市政协及时向相关部门出主意、想办法。最终,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等,均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政府资助、政策扶持、居民个人自愿参保缴费的办法,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特别是“老、少、残、贫”等人员的大病医疗基本需求,参保不设门槛,不受年龄和疾病的限制,具有缴费较低、待遇较高、医疗消费简便等特点。
(当阳市政协 张勇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