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长阳县部分政协委员对独生子女一旦发生死亡后,对所属家庭造成的一系列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这样的家庭在情感上和生活上都会造成巨大的损伤和打击。尤其是年纪偏大又不能再生育的父母,老年生活无靠,困难就会显得更为突出,为了进一步地稳定计划生育政策,保障独生子女户的安定与幸福。提出了“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实施救助工程”的提案。
该提案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采纳了有关建议,出台了有关政策,落实了保障措施。全县凡年龄在49—59周岁的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可享受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救助金600元,从2007至今的一年时间里,已经有62人陆续享受到了此项补贴。
(长阳县政协 林汇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