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江陵县政协健全提案工作制度,明确提案督办重点,创新提案办理方式,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效果,提案办复率、见面率均达到100%, 提案者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
一、健全提案工作制度
健全通报制度。2005年,中共江陵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意见》,《意见》 规定:县政府 每年 向县政协全会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县政府办公室 每年 向县政协常委会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几年来,县政府 常务副县长、 办公室主任分别向县政协全会、常委会通报一次提案办理情况,通报制度得到了坚持,提案者反映很好 。
健全反馈制度。2004年,县政协修订了《政协江陵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200 7 年,县政协又重新进行了修订,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联合印发了该条例。 《条例》规定:承办单位向提案者寄送提案答复时,要附送征询意见表,承办单位负责人与 提案者见面率要达到 100% 。几年来,承办单位主动上门征询提案者意见,对提案者不满意的提案,切实做好再办理、再答复工作,直至提案者满意或基本满意为止。
健全表彰制度。2004年,县政协制定了政协江陵县委员会《联络组工作规则》和《优秀提案者、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办法》,2007 年,县政协又进行了修订。县政协把提案工作作为 联络组年度量化考核和委员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坚持在全会上对优秀提案者、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分别颁发奖证、奖牌 。县政协三届委员会还召开了一次提案工作座谈会,安排优秀提案者、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负责人交流了工作经验 。
二、明确提案督办重点
督办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提案。县政协每年确定5件重点提案,分别由主席、副主席带队督办,与承办单位协商解决办法。2004年,关于江陵二中体育场建设征地的提案,县政协牵头召开了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江陵二中负责人参加的协商会,为江陵二中落实土地17亩,县国土资源局及时为江陵二中办理了征地手续。2007年,关于滩桥镇观音寺工业园区用电问题急需解决的提案,经分管副主席带队督办,县供电公司分管营销、配网的负责人带领技术人员,与镇政府、园区相关企业负责人共同商量解决办法,从滩桥变电站新增了一条出线至工业园区,工程投资123万元,该园区在2008年可新增税收近500万元。
督办多年提出未妥善办理的提案。一件事情、一个问题在连续几年的提案中提出,这本身就表明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人民群众迫切希望得到解决 。2006年 ,针对委员们连续两年提出的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提案,在县政协的督办下,县教育局完善了全县职业教育规划,把职业高中招生指标由过去的每年350人增加到1000 人,争取省教育厅、省发改委重视,把职业高中列入全省职业教育重点中学,每年得到项目拨款20 万元。2007年,针对委员们连续三年提出的关于江陵城区设置地名标志的提案,在县政协的督办下,县民政局成立了地名工作专班,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共同商定街巷路名,完成了设标工作。
督办提案者不满意办理结果的提案。对提案者不满意办 理结果的提案,县政协建议县政府召开承办单位负责人与提案者的座谈会,面对面协商解决办法。2005年 ,关于沙岗镇红军街遗址亟待修缮的提案,县文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向上 争取项目和资金,修缮问题得到了解决。2006年,关于耀新民堤西流堤整险的提案,江陵长江河道管理分局积极争取,长江水利委员会将西流堤
三、创新提案办理方式
转为信息推动提案办理。县政协把县级政府职权范围无法办理的部分提案转为社情民意信息,报送上级政协机关,提案所提问题得到了解决。2004年,县政协把“荆江大堤江陵段防洪标准低,亟待实施第三期加固工程”的提案转为信息报送后,荆州市副市长黄建宏作了批示,时任省政协副主席蒙美路提议在鄂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反映了此件信息。目前,荆江大堤江陵段河势控制工程项目已经启动。2006年,县政协把“荆江大堤江陵段颜家台闸不能安全度汛”的提案转为信息 报送后,被省政协《各界反映》、省委办公厅《每日快报》采用,时任省政协主席王生铁、副省长刘友凡作了批示。颜家台 闸当即得到了修复,消除了安全隐患。2006年,县政协把“江北监狱用电同网不同价”的提案转为信息报送后,被省政协《各界反映》、省委办公厅《每日快报》采用,时任副省长任世茂作了批示,省电力公司作了回复,为江北监狱每年减少用电支出近30万元。
组织调研推动提案办理。对多个提案涉及同一问题、问题涉及全县范围的提案,县政协组织调研,全面了解情况,充实完善提案建议,对提案进行督办。2007年,多个提案涉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县政协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组织了调研,赴省级合医先进单位秭归县进行了考察学习,向县政府送交了调研报告。江陵县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吸纳了调研报告的许多建议,更多的参合农民享受到了更多的实惠和方便,提案所提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
提案者参与推动提案办理。邀请提案者参与办理,提案者与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提案者能进一步了解情况,对承办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这样的办理,即使提案意见因条件限制不能采纳,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也是满意的。2004年,关于熊河镇范正湖渔场矛盾纠纷应予以重视的提案,县政协建议县政府召开了熊河镇政府、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并邀请提案者参加了协调会,提办双方经过面对面的沟通,阐明了各自主张,形成了共识,妥善解决了矛盾 , 提案者对办理结果非常满意 。
舆论宣传推动提案办理。舆论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提案工作同样也可借助媒体的舆论力量来推动。2006年,县政协办公室与江陵电视台联合开办了“政协之声”专栏,专设“提案追踪”版块,对部分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2007年,江陵县政协网站开通,在网站上专设“提案工作”栏目,将重点提案及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全部在网上公布,有效 促进了提案意见的落实。
四 、追求提案办理 效果
让委员满意。政协工作的主体是委员,提案是委员履行职责最直接、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之一,提案办理当然应该以委员满意为目标。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实行了“三上门”制度,即:办理前上门,征求提案者对办理方案的意见; 办理中上门,征求提案者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办毕后上门,征求提案者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对提案者不满意办理结果的提案,县政协实施一次督办、二次督办,直至提案者满意为止。县政协尊重提案者的劳动成果,承办单位重视提案者的意见 和建议,调动了委员多写提案、写好提案的积极性 。
让承办单位满意。提案者有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单位同样有自己的困难和苦衷。提案者能提出办理工作的问题和不足,承办单位也能指出提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问题。县政协在促进提案落实的同时,也注意融洽提办双方的关系,使提案者理解承办单位的困难和苦衷,也使承办单位认识到提案工作是对本部门、本系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是改进作风、联系群众、促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从而在行动上自觉积极办理提案。
让社会满意。政协委员的提案来自社会,来自基层,关系着民生、民情、民意,社会的认可是对提案工作的最高评价,也是提案督办工作的最终目标。江陵县政协不是“政协简单一转,委员等候答复”,而是紧紧围绕让社会满意这一目标,充分发挥提案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彰显了提案工作的社会价值。
(江陵县政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