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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城市生活垃圾的科学处理和产业化而呼吁

2014-09-15 23: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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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志孟

    生活垃圾(简称垃圾)是人类在维持自身生存的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制造”和丢弃的“无用之物”。它来源广、产生量大、增加速度快,而且成份复杂,易于腐烂,随意堆放和处理不当,会损害景观,污染土壤、水体和大气,并滋生多种病源菌,传播疾病,危害人体健康,是民众每时每刻都在关注的重大环保问题之一,世界各国都对此极为重视。

    从生态环境的角度讲,城市垃圾中包含有大量易腐烂的有机物和有害物质,确实是一种危害严重的污染源。但从资源的角度看,城市垃圾却是地球上唯一在增长的资源。不说垃圾中可回收再生利用物质的潜在价值,单以1t垃圾产生300m3沼气,1m3沼气发1.5度电测算,我省1年的垃圾就可发45亿度电,可见其开发利用的价值之大。

    为促进城市垃圾的科学处理和产业化,近10年来,我通过参加省政协组织的城市垃圾处理情况调查,走访物业管理部门、社区居民和商业网点,与城市垃圾管理部门商谈、研讨,到垃圾处理现场考察和与有关专家共同磋商等方式,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据统计,我国城市垃圾的人均年产生量为400~440kg,年清运量接近2.5亿t,加之历年来累积堆存在城郊的近70亿t陈腐垃圾,全国近2/3的大、中城市己处在垃圾山的包围之中。如果按42%的城市人口测算,当前,湖北省城镇垃圾的年产生量己过1000万t,而且,还在以6~8%的速度在逐年增长,己成为困扰和障碍城镇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大社会公害,急待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理。

    在过去的年代里,湖北省同全国其它省市一样,98%以上的城市垃圾都是采用集中堆存和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的。截至2005年底,全省虽然兴建了60座的垃圾处理场,并对全省45%以上的城镇生活垃圾实行了集中处理,但无害化处理率不足10%,距“十五”规划要求的45%还相差甚远。更何况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要求,到2010年底,城市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60%以上,任务相当艰巨,必须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治理力度。

    当前,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装备陈旧落后。从清扫、收集、运输到处理的所有装备,绝大多数属于上世纪80年代的产物;二是处理方式单一,绝大多数垃圾所采用的是简易的集中堆积填埋处理,无害化处理率极低,不到10%;三是垃圾处理场建设和处理设施的水平低下。现有的垃圾处理场80%以上没有采取任何防渗措施,90%以上没有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垃圾填埋气体全为自由散逸,垃圾渗滤液和垃圾填埋气体对地表水、地下水与大气层造成的污染十分严重;四是垃圾处理资源利用率低。据统计,我国每年从垃圾中回收物品的销售收入已超过300亿元,而且还有价值超过250亿元的物资未能得到回收利用。

    在我国每年由城市垃圾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50~300亿元,而这些垃圾原本可创造2500亿元以上的财富。按照全国垃圾处理回收利用率平均水平测算,全省垃圾中每年至少有12亿元的物资未能回收利用,由城市垃圾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2~14亿元,而这些垃圾原本可创造120亿元以上的财富,可见其损失之大。

    造成湖北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无害化处理率低,历史欠账多的主要原因:一是环保意识淡薄,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由于城镇垃圾的处理是一项持久性的公益性事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加之效益看不见,政绩不起眼,又没有列入干部考核范围,领导能推就推,能拖就拖,没有列入议事日程。“十五”期间,全省的垃圾处理场大都是利用国债资金和世行贷款建设的,自我投入非常有限。如2005年全省市容环境卫生固定资产投入仅42129万元,其中用于垃圾处理的仅21198万元,还不够人头费。

    按照国家标准,一个正常运行的垃圾填埋场最起码的日常垃圾处理运行费用现阶段约为16~26元/t,而湖北省绝大多数城市财政支付给城市垃圾处理的费用还不足3元/t,与实际需要相差甚远。由于缺乏必要资金支持,绝大多数垃圾填埋场都没有按规范要求对集中堆放在一起的垃圾进行分层压实、覆盖处理,更谈不上对垃圾渗滤液和填埋气体的收集、处理和利用,致使现有的垃圾集中堆放场(垃圾填埋场)成了一个巨大的污染源,隐患多多,后患无穷。

    二是现行的城镇垃圾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缺乏市场活力。垃圾管理的收集、清运、处理由政府一家大包大揽,城建环卫部门既是监督机构,又是管理部门和执行单位,集建设、管理、运营于一身,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这种体制难于形成有效的监督、竞争机制,制约了垃圾处理事业的发展。

    三是没有编制垃圾处理的专项规划,缺乏具体的规划指导和约束,致使垃圾管理与处理设施的建设完全处于一种盲目的运作状态。四是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法规不健全,给依法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没有及时出台和完善《垃圾处理费用征收管理办法》和相关的产业政策与技术标准,致使垃圾治理的资金筹措和法制化管理与科学处理的难度加大,极大地制约了城镇垃圾的科学化处理和垃圾处理行业的产业化进程。

    针对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在省政协全会期间,先后撰写了《重视城市垃圾问题,建设整洁文明的卫生城市》、《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我省城镇垃圾处理工作》、《依靠群众,依靠法制,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的科学处理和产业化》等8份大会发言材料;提出了《尽快制订我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建议》、《发动市民做好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建议》、《利用固体垃圾填充废弃采空场的环境综合治理建议》等10件提案。

    这些大会发言材料和提案中所提出的建议,不仅得到了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及业界专家的肯定和认同,而且还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如《重视城市垃圾问题,建设整洁文明的卫生城市》的建议,由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院士联络处,直接呈送给了省市主要领导;《利用固体垃圾填充废弃采空场的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科技进步与对策》、《科技导报》、《科技日报》、《中国青年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和《武汉晚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业界专家认为《利用固体垃圾填充废弃采矿场的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为城市垃圾的处理提供了新的路径。

    因此,国家建设部将“露天采空场处理生活垃圾研究”作为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建议项目推荐给了国家科技部。当前,武汉市在建和即将兴建的三座大型垃圾综合处理场场址都选用了植被毁损,岩石裸露,土地荒芜的废弃采矿场,这不仅解决了垃圾处理占用土地和场地难找的问题,而且还可使废弃采矿场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大量荒芜的土地得到利用,对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提案承办部门——省建设厅、武汉市城管局等单位对提案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近几年来,在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先后修订和颁布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和下发了《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编制和制定了《湖北省“十一五”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湖北省“十一五”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与此同时,武汉市还改造和兴建了83座垃圾中转站,布置和安排了80个社区进行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为垃圾的科学处理和产业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可以说,提案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环保越来越高的要求,社会各界也会对此格外关注,领导也会更加重视。我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人类的生活环境明天定会更加美好。
(撰稿人:湖北省政协常委、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