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省政协社法委召开省直政法单位贯彻实施
《刑事诉讼法》调研座谈会。
11月12日,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崔正军主持召开调研座谈会,专题听取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座谈《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
新《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对规范刑事讼活动,促使司法公正,保障人权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后,各部门针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采取了培训、学习等一系列措施予以贯彻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证据的收集和管理、非法证据的排除、异地管辖的公检法协作、律师会见、证人保护、强制医疗程序执行、金融机构协助执法等困难和问题,需要完善和改进。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姚永宁,省政协委员欧阳云清,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夏志斌,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仁真及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法院、省监狱管理局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