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2013年2月25日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主席会议审定)
2013年是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十一届省政协的开局之年。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做好2013年的委员工作,对于省政协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成效具有重要意义。本年度,委员工作委员会要按照省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党组会议的要求,立足实际,夯实基础,探索规律,开拓创新,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组建省政协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承办省政协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根据各方意见,提出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建议人选,报主席会议审定,以省政协文件印发。
2.承办制订委员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结合省政协委员工作的实际和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提出委员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送审稿,报主席会议审定后,以省政协文件印发。提出委员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报主席会议审定。
3.做好委员服务与履职管理工作。与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和办公厅相关处室密切配合,加强委员履职的服务工作,扎实做好委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的考勤工作及履职情况的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委员履职情况数据库软件。将本届省政协委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提交提案、提交大会(联组)发言材料、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以及其他履职情况录入数据库,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综合分析,报省政协领导及有关方面掌握。
4.做好界别工作。成立省政协界别活动小组,明确小组负责人。加强与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和有关机构的协调配合,根据省政协发挥界别作用的规定,促进界别活动小组适度有效开展活动,发挥界别的重要作用。
5.加强委员工作的制度建设。对省政协涉及委员履职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制订新制度,主要包括:修订发挥委员作用的制度规定,建立常态化的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制度,建立委员现实表现情况考评制度,起草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工作试行办法等。
6.密切与委员的联系。完善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重点走访委员的制度,建立委员工作委员会经常性走访委员的制度。对在市州和在外省工作的省政协委员,分别进行走访。加强与省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委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力所能及地为委员排忧解难,增强省政协在广大委员中的凝聚力,努力把委员工作委员会建成“委员之家”。
7.搭建分区域的委员活动平台。起草省政协关于委托市州、直管市和林区政协主席为所在地省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的意见,以省政协文件印发。对在外省工作的委员,分片成立活动小组,适当开展活动,更好地加强委员学习,贯彻省政协有关重要精神,密切委员之间的联系。
8.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工作联系。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委员工作信息,每年将委员履职情况进行汇总,分别报送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推动建立委员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与全国政协办公厅相关机构的联系,积极争取全国政协对湖北政协委员工作的支持、指导。加强与外省区市政协委员工作机构的联系,交流工作情况,适时组织赴外省区市政协进行学习考察。
9.加强对市、州及县(市、区)政协委员工作机构的联系与指导。加强经常性联系,及时沟通委员工作动态。通过市州县政协,加强对当地省政协委员有关情况的了解。推动相关市州政协建立委员工作机构,做好委员工作。适时召开全省政协委工委系统的工作交流会议。
10.做好湖北省政协委员联谊会的相关筹备工作和服务工作。
11.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合理安排委员会负责人的工作分工。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委员担任委员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加强委员会学习,提高委员会及办公室全体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实办公室力量,提高办公室服务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