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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2008年工作要点

2014-09-15 21: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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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3 月28日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2008年的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政协总体工作安排,结合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工作特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党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工作;在社会方面更加关注民生问题,在法制方面更加注重司法公正,切实履行职能,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一、加强学习。全年拟组织2次集中学习活动。重点是学习中共十七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有关文件,学习《宪法》、《政协章程》等有关知识。积极配合办公厅组织好新委员培训等有关学习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委员履职的政治责任感和能力水平。

    二、建立组织,完善制度。在省政协十届一次全会后,尽快组建社法委;修改完善委员会工作简则和其它有关规定,为委员会开展工作打下组织、制度基础。

    三、加强与对口部门和委员的联系。根据换届后的新形势,拟请分管主席带队,走访省直对口联系部门,交流情况,征求意见;拟于适当时候召开对口联系部门座谈会,就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进行座谈,争取建立对口部门联系制度;由领导带队,对社法委委员普遍进行一次走访。

    四、认真组织常委会专题调研。根据第二次常委会协商讨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议题,拟对优化“小水泥”专项治理法制环境进行专题调研,为促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建言献策;根据第三次常委会关于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议题,拟就“优化创业环境,推动以创业促就业”开展专题调研。

    五、认真组织委员视察。根据省政协关于组织委员视察的有关规定,结合社法委自身特点,拟就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年度视察。

    六、积极推动立法协商工作。加强与省政府法制办的联系,今年争取几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在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在政协委员中征求意见。

    七、积极举办委员活动日。今年拟组织2次委员讲座、参观、座谈和联谊活动,进一步促进委员间的沟通与了解,增进友谊与团结。

    八、积极开展界别活动。拟与妇联、社科界别的委员,结合界别特点开展视察、考察等界别活动。

    九、进一步加强政协间的联系与沟通。一是加强与全国政协社法委的工作联系,协助做好有关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政协社法委组织的专题研讨和工作交流;二是加强与兄弟省市政协社法委的联系和交流,热情做好来鄂考察的接待工作;三是加强与市州政协社法委的联系与指导,有计划地开展有关课题的联合调研。

    十、组织部分省政协委员出省学习考察。拟组织部分委员赴山东、山西两省,就创业环境和政协社法委工作进行学习考察。

    十一、召开全省政协社法委专题研讨暨工作座谈会。邀请市州分管副主席、社法委负责人就创业促就业问题举办专题研讨会,并就社法委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十二、做好其它日常工作。一是做好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和涉法涉诉来信来访工作;二是加强与委员的经常性沟通、联系,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三是为政协律师顾问组开展活动提供服务、保障;四是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