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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应做好“进、出”两篇文章

2017-07-03 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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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最突出的短板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以南漳县为例,“十三五”期间,全县需要进行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2782户8302人,这些贫困群体主要集中在偏远山区、生态脆弱区和自然灾害易发区,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条件差,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将面临两大问题:一是易地扶贫搬迁中涉及的人口众多,任务艰巨,而且移出之后,致富较难,容易反弹;二是易地搬迁后,原有的土地资源、林木资源、生态资源、草牧坡资源以及原有的基础设施等大量闲置。为了解决这两个难题,实现移民的稳定脱贫和闲置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议如下:

 

    一、组织“穷人”进城创业,使“穷人”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奠定易地扶贫搬迁的稳定基础。一要在建房补助上加大投入,解决搬得出的问题。针对目前建房中原材料、人工费上涨,移民搬迁户自扶能力有限等现实情况,建议要大幅提高易地搬迁建房补贴标准。对完成旧房拆除,原有宅基地复垦复绿,并经验收合格的整村易地搬迁户要给予奖励,优先解决整村易地搬迁。二要在公共设施建设上加大投入,解决稳得住的问题。既要作好规划,明确拟建的基础设施内容、规模及其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和筹措方案,制定未来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及其保障措施;又要重点搞好移民搬迁地农田、水利、供电、道路、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拓宽资金投入渠道,进一步调动政府、社会和贫困群众三方的投入积极性,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移民搬迁地人口承载能力。三要在产业发展上加大投入,解决能致富的问题。移民搬迁之后首先要解决的是就业问题,应把发展产业,解决移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作为扶贫项目资金走向的牛鼻子。要建立各类经营主体与移民搬迁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吸纳移民搬迁劳动力就业打工,增加工资性收入。通过各级扶持资金入股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增加转移性收入。通过土地、林地等资源入股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增加财产性收入,为移民搬迁户开辟一条稳定的增收渠道。

 

    二、鼓励“富人”下乡开发,把“富人”招得来,引得进,干得成,形成“富人”下乡开发的良性运行机制。一要规划“生态农庄”,把“富人”招得来。组织相关部门,对已经搬迁和将要搬迁的资源进行摸底,遵循“宜游则游、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规律,本着“经营规模适度、资源配置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管理机制灵活、综合效益明显”的原则,充分考虑规模、投入、产出、技术、市场以及水、电、路等多方面因素,科学规划出以小农场、小林场、小果园、小牧场和小旅游景点为主要模式的五小“生态农庄”,形成一个个“生态农庄”建议书。通过会议、电视、报纸、网络等途径,将可供开发的区域、规划及优惠政策向全社会公开宣传,引导动员各方面力量投入到资源开发利用中来。让更多“富人”知道藏在深山中的财富。二要加大扶持力度,把“富人”引得进。凡是对移民搬出地闲置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可以享受扶贫开发的相关优惠政策。要建立和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对于在下乡创业中有突出贡献的“富人”要进行表彰奖励。要广泛宣传能人下乡创业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扶贫济困高尚、下乡创业光荣的浓厚氛围,吸引更多的“富人”下乡创业。市县财政每年应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建立下乡创业扶持专项基金,为“富人”进“农庄”创业提供良好的软硬环境。三要提供组织保障,让“富人”干得成。成立扶贫产业项目指导服务中心,凡是扶贫产业项目可享受一站式项目推进服务,为能人下乡创业提供项目信息、创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服务。要简化许可、审批和办证程序,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创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行联合审批、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为下乡创业者开通“绿色通道”。

 

    (南漳县政协  郑兴兵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