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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可小觑

2017-06-27 17: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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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营经济是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当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严重制约了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一、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具体表现

 

    一是政府过桥融资“僧多粥少”。县市政府以财政资金作担保,为企业融资“过桥”,力求撬动金融资金,放大融资额度、增强融资效果,缓解企业融资的压力,助推民营企业发展。但是,县市财政大多数为“吃饭财政”,过桥资金的量十分有限,多则过亿元,少则几千万元,放大融资额不过10亿元,无法满足众多民营企业融资的需求。

 

    二是金融贷款融资“押大放小”。金融企业严把放贷关口,严控金融风险,对民营企业进行选择性放贷,“贷富不贷贫、贷大不贷小”的现象普遍存在;民营企业在抵押贷款时,也是“抵押额度大,放款额度小”,民营企业用1000万元的资产作抵押,到手的资金不足500万元。同时,土地资源不能作为资产抵押进行贷款。

 

    三是中介机构融资“跑快放慢”。民营企业找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融资,不仅利息高于银行贷款利息,而且程序复杂,手续繁多,运作周期长,放款速度慢;放款前,中介机构还要按照一定比例预留还款“保证金”。同时,资金在企业的运行周期只有10个月,因此,企业老板常常疲于奔命,主要精力用在了企业融资上。

 

    四是民间借贷融资“息高利低”。为了化解资金矛盾、摆脱企业困境,民营企业老板“病急乱投医”,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数倍的利率向个人或民间借贷机构融资,产生的经济效益绝大部分被民间借贷机构获取,企业成为民间借贷机构的“赚钱机器”。还清贷款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一旦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佳,企业极易被民间借贷“吞没”。

 

    五是企业互助融资“力弱险强”。一些地方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商会运作、企业互助”的融资模式:会员企业缴纳“会费”,作为企业解困资金,由商会统一管理;企业可以申请使用解困资金。互助融资模式新,企业积极性高,但是,互助资金量很小,解困能力较弱、解困效果不佳;一旦出现“老赖”问题,便会面临较大的资金风险。

 

    二、相关建议

 

    一是金融部门应当切实增强“三个”意识。金融部门应当切实增强发展意识、服务意识、高效意识,树立“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理念,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全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繁荣。

 

    二是职能部门应当切实加大“二个”力度。公、检、法等部门应当加大金融案件侦办力度,全面整治企业“老赖”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融资行为,切实净化金融市场、维护金融秩序;银监部门应当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查行业腐败问题,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三是各级政府应当切实搞好“二个”协调。省、市政府应当根据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拟定融资计划分配方案,对金融部门的贷款发放额度进行协调;应当搞好民营企业还贷、金融部门收贷工作协调,加强民营企业资金运行监管,敦促民营企业不做“老赖”、及时还贷,讲诚信、树形象。

 

(钟祥市政协  武永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