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据统计,房县“十三五”时期贫困人口为14.64万人。要确保这些贫困人口2020年如期脱贫,需要市场各环节的参与,更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近年来,该县按照“全域建站、全面授信、应贷尽贷、政府贴息、风险共担”原则,深入推进“金融扶贫示范乡(镇)、村”创建,逐步解决“银行惜贷、百姓怕贷、干部包贷”问题,全面提高金融扶贫覆盖率和产业扶持增长率,加大金融对市场主体、贫困户扶持力度,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工作,落实了金融扶贫全覆盖。8月底,房县获湖北省政府“金融扶贫示范县”授牌。截至11月底,该县已发放产业扶持贷款2.63亿元,落实政府贴息250万元。该县在金融扶贫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发现新时期金融实施精准扶贫面对诸多困难,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一、房县金融精准扶贫存在的“四大难点”:
一是金融扶贫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房县属国定贫困县,财政资金有限,农村金融应是扶贫资金的一潭活水。但从全县金融扶贫投放的力度、额度看,仍存不足。如县内某家银行为规避自身风险及受上级银行考核指标影响,2016年各项存款净增近2亿元,但金融扶贫项目资金投入仅为4800多万元,存、贷比为36%。
二是没有建立完善的金融扶贫供给体系。目前,各金融机构不断上收基层行的贷款审批权限,有的国有银行5万元以上的贷款,都需要二级分行审批;10万元以上的贷款,都需要一级分行审批;有的基层行,甚至没有贷款审批权。这种管理体制,不利于金融体制的发展,更不利于精准扶贫贷款的投放。
三是对精准扶贫贷款投放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不少金融机构,认为精准扶贫,是支持、帮扶的“弱势群体”,工作难度大、获得利润少,是出力不讨好的工作。为此,存在“靠、等、望、推”的思想,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
四是对精准扶贫贷款要求,门槛太高。精准扶贫贷款的主要对象是农户;额度主要是农户贷款小额。但目前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在要求农户贷款过程中,为规避自身风险,都要求农户贷款时,要进行担保、抵押。而类似房县这样的贫困山区,很多贫困的农民,无担保、抵押品,从而使部分贫困农户难以入“门”,造成“贷款难,难贷款”。
二、房县金融精准扶贫采取的“三大对策”
一是抓好金融扶贫工作,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县人民银行、银监局,要建立健全全县各金融机构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对全县各金融机构的精准扶贫工作,实行动态考核,每季通报。各金融机构要针对中央提出“五个一批”的扶贫攻坚计划,重点支持“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移民搬迁带动一批”。
二是构建金融扶贫新格局,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要重点支持好异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农行、工行、建行、邮储等股份制银行,要积极延伸“触角”,实现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的全覆盖。重点支持全县特色优势产业及涉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主体;农商行要进一步推动小额信贷、农户联保,通过“农户信用评分+信贷”等方式,将大量的资金,投向农村。
三是创新金融扶贫模式,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要充分运用“金融+”思维,将金融机构自身优势与扶贫政策、财政资金相结合,探索创新扶贫贷款“政府担保+金融机构+农户”的杠杆模式、“公司+农户+信贷”的“产业链”模式、“农户信用评分+信贷”的征信模式、“银保贷”和“政银保”的联动模式,推动大量的信贷资金流向农村、流向农户。(湖北房县政协办公室 代新成 )
(房县政协 代新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