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型网络犯罪不断转化升级,传统打击手段明显滞后,以及全社会并没有建立真正应对信息诈骗的数据平台和协作机制,都导致每年因为信息诈骗造成的经济损失呈现逐年递增趋势。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接到诈骗信息的人数高达4.38亿,群众损失超过数百亿元。构建互联网+大数据的网络生态安全已刻不容缓。
对此,笔者建议:
第一,完善立法技术,出台互联网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网民评价、网站自我评价、社会认可、政府监督体系,让网站信誉档案有律可行等网民使用互联网的行为准则。
第二,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一方面继续通过警方、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产业链合作,严格管控或利用群众线索举报等措施调查取证,对信息诈骗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另一方面,“互联网各种乱象” 往往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出现的,故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应建立真正应对信息诈骗的数据平台和协作机制,禁止企业间竞争利用互联网采取各种形式的网络攻击;禁止利用电信资源发送垃圾短信,实施电信诈骗,非法销售客户敏感信息;禁止在互联网上泄露国家重要信息系统安全漏洞;禁止个人无组织开展对国家重要信息系统的漏洞扫描和攻击探测等等方式取缔各类信息诈骗行为。
第三,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等市场方式,加快智能终端APP应用治理,开辟互联网安全专区、专栏。为网民提供“网络护栏”,建设全国性互联网云平台,汇聚各类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同时,让互联网运营商、设备商等服务企业,组成企业生态联盟圈,着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为网民上网提供应用安全保障。
(老河口市工商局 张俊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