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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程度低需加强指导引导

2017-03-30 17: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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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以保康县为例,全县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657家。据县政协委员调研视察了解,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引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引擎,成为带动产业扶贫的一支骨干力量,但也存在规范化程度低、管理方式粗放等问题,制约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少数专业合作社因为缺产业支撑、缺发展资金、缺经营人才,网络社员少,发展壮大难,最终成为“休眠社”;少数专业合作社只是为了争取国家优惠政策,注册一个名字、挂上一个牌子、实际上是个空架子,久而久之成为“僵尸社”;少数合作社内部组织不健全、运行不规范,与社员之间利益链接不紧密,功能发挥弱,起不到带动作用。

 

    为此,政协委员们建议,要针对不同情况,对症下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促进健康发展。

 

    一要加强指导,唤醒“休眠社”。要加大对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加大对以理事长、财会人员、技术员为主的经营、管理、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服务,引导专业合作社引入现代管理理念,帮助指导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经营服务能力。指导各专业合作社按照《合作社法》要求,建立健全民主管理、股金管理、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一系列制度,增强透明度,调动社员积极性。要围绕地域特色,优选产业项目,壮大产业规模。创新合作社经营方式,对于规模较小的合作社要引导它们进行整合重组,不断壮大实力;对于一些产业项目相同的合作社,指导它们成立联合社,共同培育、经营品牌,提高产业效益。

 

    二要加强监管,清理“僵尸社”。主管部门适时对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等级资格进行审定,联合相关单位定期对合作社开展检查评估,对管理运行不规范的要责成其按相关标准限期整改。建立退出机制,将那些“僵尸社”、异常经营的合作社、恶意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合作社纳入“黑名单”,依法依规予以清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要加强扶持,壮大“潜力社”。要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按照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选择一批重点合作社,加大政策、金融、农业保险等扶持力度,加强品牌培育指导和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广,积极创建国家、省级示范社,做大做强一批优质专业合作社,发挥其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保康县政协  王俊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