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对各地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要求,如要求各地中小学利用各自优势积极作为,通过引导学生自主阅读、体育锻炼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及时为家长解决后顾之忧。显然,教育部此项政策落地的背后是强烈的社会需求:
一是放学时间过早导致部分学生缺乏监管。例如,我省很多小学是下午三点左右放学,如此早的放学时间与大部分家长的下班时间不相符。小学生在放学后与家长下班前的这段时间里,一旦缺少有效监管,很有可能成为游戏厅、网吧的“常客”,这对孩子的成长明显不利。
二是推高了家庭的抚养成本。据调查,许多中小学生由于放学早,同时又没有家长来接送,只好去私人开的托管机构,这些社会托管机构,办学条件和收费标准五花八门,基本是辅导孩子做作业而且托管中心租住的房子没有公共消防安全保障,这既加重了家长的负担,又失去了学校早放学意义,还给孩子的人身安全造成隐患。
三是推高了家庭的教育成本。过早的放学缩短了有效教学时间,降低了教学质量。很多家长出于对孩子升学的焦虑,纷纷带孩子参加课后培训。部分中小学教师开始参与“有偿补课”,有的家长甚至反映一些老师“上课故意不教好,等着学生课外来补课”。
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并出台项目配套资金政策,让这一惠民福利能够落地,让孩子们享受科学正规的课后服务。
二是健全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发挥社会效益。
三是多方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各地应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体,部门帮扶资金,无偿捐助、商业投资等相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从校舍活动场所建设入手,为我省中小学添置文体活动器材、图书、电脑等硬件设施配备。
(省工商联 尹周斯达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