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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农村、社区居民读书活动的建议

2016-05-24 16: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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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农村、社区居民开展读书活动,是引导广大农村、社区居民拓展文化视野、提高文化素养、掌握法律知识、了解科技信息、增强致富技能、开展创业创新的重要渠道,是农村、社区活跃文化氛围、营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方式。

 

    当前,农村、社区居民中抹牌赌博、参与邪教等不良风气盛行。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村、社区文化娱乐机制不健全、设施不完善、活动不经常,居民业余文化生活十分贫乏,精神生活比较空虚,导致旧俗恶习沉渣泛滥、歪理邪说乘虚而入,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为此,建议如下:

 

    一是认真建好读书阵地。农村、社区要依托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按照“有实用书籍、有阅览设施、有管理制度、有保障措施”的要求,建设标准化农家书屋,农家书屋藏书要达到5000册以上;村(居)民小组要按照“方便、管用”的原则,以自然湾落为单位,建好文化中心户,每个文化中心户藏书要达到1000册以上,切实满足农村、社区居民读书需要。

 

    二是适时组织读书活动。农村、社区应当完善机制,落实措施,加强组织和引导,确保居民读书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应当根据农事情况,适时开放农家书屋、文化中心户,确保居民农闲时间有去处、有书看;应当根据居民需要,组织、引导居民有针对性地阅读农业科技、实用法律、卫生健康等书籍,做到读有所获、学有所用。

 

    三是切实搞好指导引导。县市区宣传和文化主管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居民读书活动,出台指导性意见和活动方案,加强指导引导,定期组织开展农村、社区居民读书竞赛活动,通过读书演讲、读书征文、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读书状元郎”评选表彰等活动,切实将农村、社区居民读书活动引向深入。定期进行巡查,切实强化监管,确保农村、社区居民读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四是加大支持扶持力度。县市区财政应当设立农村、社区农家书屋和文化中心户建设奖励基金,纳入年度预算;应当增加乡镇文化经费预算,加大农村、社区文化经费转移支付力度。应当由县市区宣传部门牵头,组织文化、教育、卫生、农业、农技、水产、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农业科技、实用法律、卫生健康等书籍下乡活动。

 

    (钟祥市政协  武永成  供稿)